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食堂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恒安就餐的`职工。
第三条:办公室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理解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第二章:食堂工作管理
第四条: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恒安规定就餐职工(七人)带给一日两餐。原则上按每人每一天13元计算。
第五条: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安排好每一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第六条:公司来客需在职工食堂搭伙的,3人(含)以下当天向办公室申请,3人以上务必提前一天申请。办公室受理搭伙申请,并负责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如公司员工亲友需就餐按20元一餐计算。
第七条:如来客,有关处室又没有及时申请的,该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应先安排客人就餐,自己请食堂人员另外解决。
第八条:食堂内不能随地吐痰,食物乱堆乱放,乱扔纸屑、垃圾,不得大声喧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