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
2、甲方因资金紧张,无法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同意将位于小区区栋室,建筑面积为 m²的产权房屋(以下简称“房屋”)用于偿还其拖欠乙方的设计款元人民币。
3、乙方由于拖欠丙方的劳务分包款,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过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针对乙方债权转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甲方用以抵账的该房屋直接过户到丙方名下,用以抵顶乙方应付丙方的劳务分包款共计人民币元。
二、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要求将该房屋的产权直接过户到丙方名下,过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丙方承担。 三、甲方将该房屋过户到丙方名下即视为偿还乙方欠款共计人民币元。
四、丙方同意接受该房屋作为乙方对其劳务分包款共计 元的抵顶,房屋过户完成后,即视为乙方已经向丙方履行付款义务,乙方向有限公司(甲方)出具相应的工程款发票,丙方同意承担该房屋过户的一切税费。
五、甲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甲方或丙方原因导致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 元违约金。
五、以上内容是三方真实意思表示,三方均愿意按照本协议履行义务。
六、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三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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