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为了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有桉树木大约伍仟立方米卖给乙方。规格以2.6米或4米为主,要少部分规格为1米或两米的。
二、甲方交货期限为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如果遇天气不好,路难走,可顺延6个月。
三、单价:6至7公分以420元/m3计,8公分以上以520元/m3计。
四、甲方负责把货装上车,每年供货量为贰仟立方米,甲方还要负责到林业部门办好木材运输证,总数量为伍仟立方米,按月砍伐数量去开,需开多少就开多少,手续费由甲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为乙方先向甲方付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元)等到甲方交够价值人民币贰拾万元的货后,甲方向乙方供货达到贰佰至叁佰立方米,结算一次货款。
六、若乙方违约,不买甲方的桉树,则乙方要向甲方赔偿人民币伍万元,若甲方违约不能按时按量交给乙方,则甲方要向乙方赔偿人民币伍万元。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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