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和___________________(市/省)地方政府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采购商向供应商购买________(以下简称 “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金额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数量单位 单价 (含增值税) 总价
(含增值税) 增值税率 税额
总计
二、交货时间、地点
产品应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 日内交付至采购商在_________________的工厂。供应商应在产品交付运输前二日内书面通知采购商到货日期。
三、质量标准、质保期
产品的质量标准为:
产品的质保期为 年,自产品经采购商根据本合同后附的《通用条款》第10。2款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运输及保险
供应商应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供应商亦应负责购买运输保险,承担保险费,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本合同的总价款。供应商应在产品交付运输前二日内将保单传真给采购商。
五、包装及包装物的回收
产品的包装应为:
包装物(不回收/回收)。
六、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本合同后附的《通用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而《通用条款》中有规定的,适用《通用条款》的规定;《通用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而本合同中有规定的,适用本合同的规定;《通用条款》与本合同的规定相抵触的,适用《通用条款》的规定。
七、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30%) %的违约金。
2.卖方所交标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卖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卖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卖方因标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 卖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 卖方应当偿付买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卖方应当负责赔偿。
4.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 (1—2) %/周作为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直接损失。
5.卖方未经买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6.卖方逾期交货的,卖方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协商,买方仍需要的,卖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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