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 __农用车_ 型号:_ 20xx型___ 数量:__按工程需要_ 使用地点:_ _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确保项目部能随时使用农用运输车),其人工工资由甲方(出租方)支付。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1、自_20xx_年9月_3日至路面浇筑完毕,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实际租期根据现场确定。
2、租金按照每车 14元支付(其中包括:操作人员工资、设备保养费等费用)。
3、付款方式:二灰、水稳在混凝土浇筑十天后付清(8月30日前的运输票)。混凝土运输费在混凝土浇筑完后20天付清。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在没有得到乙方的允许下,不得私自将设备运离施工现场。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管理
1、租赁期间甲方操作人员必须根据乙方施工人员的上下班时间表执行,无条件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如甲方设备由于操作人员素质、设备问题无法完成乙方的施工任务,乙方有权随时增加施工机械并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甲方安排司机操作使用并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在工作过程中甲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并及时更换机械设备,确保乙方正常施工。造成的误工费用有甲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方各承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