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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租赁经营协议

2021-02-26 来源:钮旅网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以租赁形式将坐落 ,面积亩的承包地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

  第二条

  土地流转年限为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损害。

  第四条

  乙方交纳甲方的土地租赁费以原粮为依据折价计算,每亩每年租赁费折原粮 斤 ,价格以当年国家公布的中籼稻最低保护收购价为标准计算。

  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于每年收割后一次性支付当年的土地租赁费,最迟不超过11月底,该款项以转账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土地流转最后一年,乙方应于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土地租赁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第五条

  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的土地等级和质量。

  第六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双方约定条款。

  1、

  以上土地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经营,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乙方依法享有各级政府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其他有关惠农补贴属于农户所有。

  2、租赁期内,上述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有权获得青苗赔偿、土地附作物赔偿。

  其他土地赔偿、安置补偿等归甲方所有。

  3、土地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4、乙方不得私自将上述耕地再以出租、互换等方式进行流转,如要流转必须甲方同意才可实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擅自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当年租赁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

  如因甲方人为因素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给予乙方响应的赔偿。

  甲方如擅自终止合同须交纳乙方当年租赁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纳租赁费,逾期不交每日按租赁费总额的千分之2收取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且甲方可终止合同。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第十条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出让方:

  受让方:

  鉴证机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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