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在 南京市浦口区北外滩水城花园洋房 栋 房间进行 钢筋混凝土现浇 工程。该房间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目前已经具备了工程开工条件。
第二条 施工内容
甲方以目前房屋现状移交乙方施工,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为明确乙方的工程承包范围,特对各专业范围及装修做法进行详细描述如下:
1、 墙面及梁开槽深度不得小于120mm,开槽位置须事先采用软管找对水平,标高误差不超过5MM。
注:不得切断墙或梁内钢筋,开槽完毕须将槽内清理干净。
2、 客厅上空现浇楼板厚度不得小于120mm,其它位置厚度不小于100mm。
3、所有楼板中心起拱10-20mm,所有构造梁起拱20-30mm。
4、所有模板应干净平整,采用软管找对水平,标高误差不超过5mm。
5、现浇楼板布筋要求:
①单层布筋:主受力钢筋网在下,φ12mm与φ10mm螺纹钢横竖排放,钢筋网格间距150x150mm;不得使用短钢筋搭接。
②双层布筋:在单层布筋的基础上,增加上层负力钢筋网,φ10mm圆钢横竖排放,钢筋网格间距150x150mm;不得使用短钢筋搭接。
注:具体参考附件设计图,不得低于设计图设计的配筋。
6、现浇楼梯布筋参考附件设计图(不得低于设计图设计的配筋)。
7、钢筋交叉处扎丝固定;现浇楼板(梯)的钢筋保护层为15mm;
8、楼板四角须铺设φ4mm钢筋网片,面积不小于1平米;预埋PVC管铺设方向铺设φ4mm钢筋网片,宽度不小于600mm,以防楼板开裂;
9、给排水、供电工程:按甲方要求在现浇板内预埋上下水管、电线管(客厅、厨房、及其他房间的吊灯等),将上下水管管口、电源插座、开关、灯座等预留在甲方指定位置(具体参考附件设计图)。
10、钢筋绑扎完毕,必须经甲方验收认可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灌工作。
11、混凝土标号约定为C30,必须搅拌充分,混合均匀。
注:每立方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少于500Kg(不少于10包)。
12、现浇混凝土时,应全部振捣密实,严禁漏振,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注:尤其是楼板四周与已有结构接口处务必要振捣充分。
13、浇灌完成乙方负责保养。20天后,乙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拆除模板。
14、现浇楼板(梯)施工完成后,乙方负责表面找平,并达到甲方要求。
15、工程中涉及的施工设备及材料的运输和相应费
16、按照甲方要求打墙(不含运渣),不计费。
17、完工清场并达到甲方要求。
第三条 工程期限
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整的完成所承包工程的全部内容,并负责验收达到甲方质量要求。
3、总工期:按 个工日计算工期。
4、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合同工程内容,造成工期延误,五天内,每延误一天,罚款五十元人民币;十天至十五天内,每延误一天,罚款壹佰元人民币,乙方应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甲方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5、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如发生严重的质量问题,甲方可提出暂停施工,乙方应提出处理办法报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整改,整改后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工期不予顺延,且乙方承担延误损失。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施工质量应满足甲方的要求及相关国家规范,并且不得破坏原有房屋的结构;若乙方达不到该质量要求,则按 100元/㎡(建筑面积)罚款,并支付给甲方因为返工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其返工整改费用。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本项目工程施工的钢材(螺纹钢、圆型钢、钢丝)、水泥、沙、石均由乙方采购,材料款包含在工程款中。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应符合甲方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所有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准备。
2、 水泥: 海螺42.5Mpa等级水泥 若有小厂和黑榜水泥进入工地,发现一次,甲方将对乙方罚款伍千元人民币。
注:水泥务必保证出厂日期须在3个月内,包装完好未受潮结块。经甲方书面签字同意,方可更换同等质量价格相当的品牌。
3、石子:小黑石,无泥巴、杂质等。
4、钢材:国标钢材,钢筋无毛刺,无明显锈迹。钢材购买需甲方陪同。
5、河沙:颗粒状中粗黄沙,无泥巴、杂质等。
6、所购材料须按国家现行法规和规范进行送检,以保证施工用材的质量。并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材料样品,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方可采购,若甲方发现进场材料与材料样品不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
7、水电等PVC管、接线盒等材料由甲方提供。
注:也可在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代购,费用按实际另外结算。
第六条 工程款结算单价及支付方法
1、 造价
结算(填零表示无此项费用):
楼板以 双层布筋 元/平米乘以 平米、加上
2、工程款预算(按设计图计算): 元
3、付款方式:施工队进场前期准备工作(放水平线、开槽、开孔等)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付工程款人民币 元整;材料进场、支模、布筋完毕,混凝土浇灌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总工程款的 % ;工程完工(模板拆除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总工程款的 % ;模板拆除二个月后,经甲方验收认可工程无问题,按实际测量计算,结清余款。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提供良好的(水/电)施工环境 办理施工过程中的人员证件及交纳相应物业管理等费用
2、乙方责任
(1)遵守南京市人民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场地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2)采取可靠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管线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负责已完工程或成品和预留洞口的保护,承担未交付甲方之前发生的保护、修复费用。
(4)如施工中发生的工程或人身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不得将工程分包。如有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本合同签订之日前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全部工程款,乙方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
2、建安保险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和安全规范组织施工,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乙方应按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承担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为期5年的免费质量保修责任。
5、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复印有效)。
甲 方:(签字/盖章) 乙 方:(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地址、电话) 联系方式:(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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