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
出租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出租人将以下柜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序号、名称 、位置、质量、柜台长度 、占用面积(不含柜台、)用途、配套设施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出租人将柜台交付承租人使用,到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租金每月(大写): 元
租金每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 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租赁柜台的用途是:
第五条租赁柜台的维修
由出租人维修的,出租人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后 日内维修好。如出租人未尽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由承租人维修的,修理费由 人负担。
第六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柜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
第七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柜台。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签字盖章):
承租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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