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房屋面积为 ,第 层,共 层。出租包含附层建筑物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的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照每 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下次付租金时间应在己付租金到期前 日支付。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责任赔偿损失。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第九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作为押金。
第十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出租方(甲方):年 月 日
承租方(乙方):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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