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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活动的总结

2020-05-12 来源:钮旅网

  按照《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读书活动的通知》(锦教发﹝20xx﹞103号)的文件精神,我区以建设一支精锐之师为重点,以“阅读人生、智慧育人”为主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激发起教师的读书热情,提高了全区教师的阅读水平,提升了教师的学术力和研究力,有效推进了教师职业生活方式的转变和学习型组织建设。三年来涌现出一批读书活动有特色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宣传典型,激励先进,促进教师终身学习,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教师读书活动阶段总结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读书活动阶段总结

  各校(园)对照读书活动方案做好教师读书活动阶段总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工作。

  二、教师读书活动表彰工作

  表彰分为读书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两个项目,请各校(园)认真组织,积极参评。

  (一)锦江区教师读书活动先进集体

  1、评选范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

  2、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建立读书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参加阅读与推广活动;读书活动纳入校本研修,有读书活动计划、有总结、有检查;有专项经费,图书馆设施较齐备,藏书较丰富,读书环境较优美。

  (2)机制完善。制定学习制度,读书活动纳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先进;总结工作经验,宣传读书成果,推广阅读活动。

  (3)氛围浓厚。有良好的学习氛围,有宣传海报、标语、格言警句、橱窗、专栏等。涌现出一批读书积极分子,教师长期订阅、阅读书刊。

  (4)活动丰富。坚持海量阅读和精读,广泛开展自主阅读、团队阅读、名师导读、评比展示、交流分享等读书活动。举办全校性的读书活动不少于3次。

  (5) 成效显著。学校有多篇读书心得、读后感等在区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或获奖,涌现出一批优秀教师;教师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学风、教风明显改善;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

  (二)锦江区教师读书活动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2、评选条件:

  (1)热爱读书,有良好的读书习惯,有读书计划;能引领、影响他人阅读,积极指导学生阅读;积极参加各种读书活动。

  (2)主动海量阅读,阅读一批与个人修养、专业发展相关书籍;每年精读书籍三本以上,其中教育教学书籍2本以上。

  (3)有一定质量和数量的读书笔记、札记、论文等。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思结合,学以致用,创新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育科研成果明显。

  三、工作要求

  (一)“锦江区教师读书活动先进集体”和“锦江区教师读书活动先进个人”评选采取自荐和学校推荐的方式,由专家评审组对照评选条件结合学校活动成效实行差额评选,评出的建议表彰人选报区读书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二)各学校(园)要高度重视,做好阶段总结,总结应实事求是,突出教师读书活动成效和教师阅读特色。学校要严格推荐条件,做好先进集体申报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学校推荐人选的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学校将阶段总结(一式一份,含电子版)和推荐材料(《锦江区教师读书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锦江区教师读书活动先进集体推荐表》和《锦江区教师读书活动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按汇总表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8日星期五前报送至锦江区教师进修学校教师教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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