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自:
应德国法兰克福展览有限公司邀请,我公司——贵公司中文全称①,将参加20__年5月08日至13日在法兰克福举办的国际肉类食品加工设备展览会。我公司摊位号是6.1 A28。(观众请删除最后一句话)
兹证明王明先生1970年5月1日、G123456、总经理,刘芳女士1973年8月12日、销售经理②是我公司正式职员,受我公司委派于5月05日至5月17日(展商允许在外停留时间,不得延长)③或5月06日至5月14(观众允许在外停留时间,不得延长)④参加上述展览会。我公司承担其所有出国费用包括国际往返机票、在国外食宿、交通及医疗保险等,并保证其按期回国。
公司中文名称:
法兰克福展览(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贵公司中文全称①
公司英文名称: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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