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确保全镇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恢、祥和的新春佳节,经镇党、政府研究,决定于x年春节前走慰问困难群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时间
慰问活动从x年元月10日(腊月初十)开始至元月18日(腊月十八)结束。
二、慰问对象
1.受灾特困户、五保户、城乡低保户、下岗职工、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僻户、困难党员、高龄老人、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众。
2.驻永在区队。
3.离退休老干部。
4.各界代表人士。
5.县级领导“交友扶”对象。
三、慰问形式
采取县级领导带队,牵头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参与,上门走慰问的形式进行。
四、几点要求
1.按省市要求,困难群众应尽量选择在偏远僻、干部去的较少的.村组、单位。各组慰问具体时间由带队县级领导确定,慰问活动要轻车简从,尽量减少人员。
2.凡参加慰问活动的领导同志要统筹安排,确保慰问按期进行。
3.各镇区、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责,认真做好协调组织工作;各联系人员要做好慰问活动的联络联系工作;各参与单位要密切配合,慰问期间一律在慰问点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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