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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2020-09-06 来源:钮旅网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出行的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范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安全,现制定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稳定,学校要切实增强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以对师生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师生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安全。

  二、持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交通安全教育主要方式

  1、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学校要通过固定宣传栏、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校会、国旗下讲话等方式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通过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在学科教学中,结合与安全教育相关的课程内容,渗透交通安全教育。

  3、抓好常规交通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团队会、家长会、黑板报、QQ微信群等向学生及家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在步行、骑车、乘车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文明出行。要教育教职工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员超载等违规违法现象发生。

  4、开展专题交通安全教育。要联系当地交警部门,积极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要邀请法制副校长向全体师生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5、抓好重要时间节点交通安全教育。在寒暑假、元旦、国庆等节假日之前和开学第一课、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寄宿制学校要在放假前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学生,做好交接工作。

  6、家校配合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与家长签订责任书等形式,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要特别提醒家长,不租用雇用有安全隐患、非法营运的车辆接送孩子,不能让体弱多病无保护能力的老年人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

  7、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演练。要邀请交警等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制定完备的演练方案、预案,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二)交通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加强步行安全教育。教育步行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需要穿越公路的要走斑马线并注意交通信号灯,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

  2、加强骑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文明骑车,严禁并排骑车、骑车打闹、骑车带人;12周岁以下及不具备独立骑车能力的不得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3、加强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乘坐公交车辆要有序上下车,不在候车点追逐打闹,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教育学生及家长自觉主动拒绝乘坐载货车辆、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上下学,发现问题要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4、做好铁路爱路护路教育。铁路沿线学校要进一步做好铁路爱路护路教育,教育学生不得攀越铁路、不在铁路沿线禁止区域玩耍,防止铁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5、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传播水上交通安全知识。

  (三)交通安全教育主要目标

  通过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让学生了解道路交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了解出行时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增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培养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形成对交通安全危险隐患的防范意识,主动分析出行时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掌握在交通事故中自我保护和求助、求生的基本技能。

  三、进一步强化学校交通安全管理

  (一)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加强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规范校园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校园,因基建工程等原因需进入校园的必须事先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本校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必须减速慢行,并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和课外活动时间;非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口要推车步行,确保师生安全;学校的校舍、场地等不得出租给单位或个人作车库使用。

  (二)加强集体活动交通安全管理。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在有机动车辆行驶的公路上跑步、做操和进行其他群体性活动。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制订专门的安全预案,切实落实责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选择安全车辆、安全路线和安全场所开展活动,严防在集体活动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

  (三)加强恶劣天气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雨、雪、大雾、霜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工作,提醒学生及家长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四)做好学生上放学时段出入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健全学校值班制度,协调推动增设交警护学岗、采取“1+1+N”模式等,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安排专人在学校门口及临近道路值勤,引导学生有序进出校园,安全过马路,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五)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每学期开学稳定后,学校要将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情况摸底登记,并汇总上报当地政府、公安交管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提供依据。校车运营要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XX县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规范运作,确保学生乘车安全,坚决杜绝校车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违章驾驶等现象。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和校车运营单位要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和运行等方面问题的排查整治,校车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及使用率必须达到100%。

  (六)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的隐患排查。学校要对校园周边,特别是大门前道路沿线的交通路牌、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到位、设施损坏等有关交通隐患要及时汇总上报当地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隐患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学校要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全力推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校长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的交通安全职责,落实专人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堵塞管理中的漏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凡因责任心不强、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报告不及时导致的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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