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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培训方案

2023-11-12 来源:钮旅网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有爱心、有良好道德修养,专业基础扎实、具备系统的特殊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实践能力的优秀特殊教育教师,在各类特殊教育机构从事特殊儿童教育、训练、康复服务及相关研究工作。

  二、人才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特殊教育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得到特殊教育教学与康复的基本训练和从事特殊教育研究的训练,有能力从事特殊教育教学、研究与康复工作。

  1.具有良好道德修养,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求实创新的精神;

  2.系统掌握心理学和教育学的理论,具备较强的教育反思能力。

  3.系统掌握特殊教育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特殊教育学科发展的趋势,熟悉我国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具备独立从事特殊儿童的诊断、鉴定、咨询、教育、训练管理等工作的能力;

  5.会运用文献法、调查法、实验研究等研究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6.具有初步阅读、翻译专业外语资料的能力;具有初步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的能力。

  三、培养模式

  通识教育+专业基础教育+专业教育

  第一学年进行通识教育和专业基础教育,第二、三、四学年进行专业教育。第一学年夯实学生的基础,主要学习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基础教育课程;型等不同发展方向的个性化需求,主要学习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专业实践课程。

  四、时间安排

  基本学制为4年,同时实行弹性学制(3~6年),允许提前1年毕业或延长毕业年限。经学校批准,学生可休学、勤工俭学,但在校学习时间(含休学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年。

  基本学制(4学年)教育教学时间安排表(单位:xx周):

  五、毕业标准

  1.毕业资格:思想政治合格,修完本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获得相应学分且所获得学分的结构符合要求。

  2.授予学位:取得毕业资格,达到云南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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