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学校地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共同做好技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不断向企业输入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优化企业的人力资源,建立长期的人力资源供需协作关系,本着“面向市场、适应需要”、“平等协商、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总则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根据甲方发展需要,设置 机电一体化 专业的订单班(共 40 人),并冠名为“ ”。甲方为学生提供奖学金、按到厂顶岗实习学生人数支付乙方培训费,乙方按甲方职业岗位的知识技能要求和职业资格准入相关条件制定实施教学计划,按需施教并输送到厂工作。同时双方可成立专业建设委员会,对相关内容进行指导及管理,指导专业建设和“浙船班”教学工作。
二、合作方式
学制为2+1教学模式,即学生先在乙方学习2年,再进入甲方实习1年。招生对象:初、高中毕业生(乙方负责招生)。
三、管理安排
1、学生在校期间,由乙方全面负责管理。
2、学生在实习期间甲乙双方实行双重管理,共同关心实习生的实习和生活情况。
3、学生在甲方实习期间,接受甲方的试用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乙方,乙方应主动指导实习生存在的不足之处予以改正,若实习生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将实习生直接退回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安排学生到其它单位工作,并由乙方负责向实习生追还甲方支付学生的奖学金等费用。
4、学生实习期间根据甲方规定发放实习工资;其他福利待遇及转正后薪酬待遇参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5、甲方对学生的管理及用工政策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本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向乙方提供用工需求。
2、负责向乙方提供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协助乙方制定各专业培养目标及审订专业课程教学计划。
3、甲方安排人员指导实习学生按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相关设备,同时为乙方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以及劳动保护用品。为学生考取本专业相应行业技术等级提供指导和培训。乙方学生实习期间若主动提出结束实习,相关劳动保护用品费用按甲方有关规定结算,由学生退还。
4、甲方根据工作变化情况以及实习学生的工作表现,可调整、变动实习学生的工作岗位。
5、甲方为乙方实习学生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商业保险),乙方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积极配合;非因工伤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积极配合。
6、负责安排“浙船班”毕业生实习、就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保证用工的合法性。
7、定期为乙方专业教师提供到厂顶岗实习的机会,并为教师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将与甲方联合办学作为办学的优势与特色进行宣传,吸引学生报读双方联合办学专业。同时,根据甲方用工需求,负责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劳动人事部门上报招生计划以及向乙方提供学生信息。
2、乙方负责在招收学生时,需告知学生、学生家长并签署四方协议(即学生、学生家长、学校、企业四方),明确约定学生、学生家长的权利与义务。
四方协议要点:
(1)权利:甲方负责安排合格的毕业生就业,乙方学生享受甲方设置的奖学金等项目;
(2)义务:学生根据甲方与乙方确定的学习课程完成学业,通过甲方考核并取得相关证书,认同甲方的企业文化及规章制度,学生在无特殊情况下,须在甲方参加第三学年实习课程,实习结束经过考核后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乙方起草的“四方协议”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负责按照甲方需求制定课程教学计划及办理新生录取手续、学生管理、教学管理、毕业证办理及其它在校期间的各种教育管理工作。提前与甲方联系确定每批次学生实习的时间、内容和人数,协助甲方制定具体实习计划和安排。
5、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委派1-2名老师负责学生实习指导工作、协助甲方处理实习生在实习期内的突发性事件等安全、行政事务,教育实习学生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制度。
6、负责为来校对学生进行岗位培训等各项活动的甲方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7、为提高的教学质量,定期组织专业教师到甲方顶岗实习。
8、对甲方未录用而退回的学生进行安置,另行推荐到其他单位。
五、相关培养费用
(一)培养费用
1、乙方学生进入甲方顶岗实习后,由甲方按每月实际在岗学生人数支付给乙方每人每月( )的培训费,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支付时间至学生取得毕业证书签订劳动合同止,但支付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2、为表彰优秀学生,甲方将向乙方订单学生提供奖学金,发放办法由乙方考核后直接发放给学生,奖学金设置原则如下:
(1)奖学金等级设置:
奖学金共设置三个等级,即: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奖学金设置范围:
奖学金享受人数占“订单班”总人数的30%;其中,一等奖人数占3--4%,设1人;二等奖人数占8-10%,设4-5人;三等奖人数占16--19%,设8-10人。实际受奖人数按组班人数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3)奖学金数额设置:
一等奖1500元/学年人;二等奖1000元/学年人;三等奖500元/学年人。
(4)按在校学年计发,顶岗实习一年不设奖学金。
六、实习的终止和解除
一、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终止学生的实习:
(1) 乙方实习学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本职工作的;
(2) 乙方实习学生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乙方实习学生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者泄露甲方企业机密的;
(4) 违法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 甲方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实习学生劳动的;
(2) 甲方违反本协议相关条款,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仍不能改正的。
七、其他约定
1、乙方只能输送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到甲方实习或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招收社会人员,更不得直接将其它学生输送到,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设立的只能为甲方培养及输送学生,在甲方未明确不录用个别学生前,一律不得为本行业其他公司输送学生。如有违约,一经发现,乙方应按10000元/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本协议合作期限为肆年,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即20xx届学生,在校期间2年,实习1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
4、甲、乙双方确定本协议中的公司/学校地址为双方合作协议期限内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化,一方应书面告知,若违反上述义务,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同时,如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拒收文件、文书的,认同另一方以特快专递(EMS)投递后视为送达。
5、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为打印,并无一处修改,如需修改,应经双方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方为有效,否则修改无效。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7、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经二十日仍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双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