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邢台巨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的独立经济人的合作意向,达成如下协议:
一、巨业全民经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享受的权利
1. 可以销售巨业旗下所有正在公开销售的项目房源。
2. 全民经纪人在完成约定义务时按照约定提取所得佣金。
应尽的义务
1. 有为巨业推荐客户,并协助成交的义务。
2. 保守巨业地产商业机密的义务。
3. 严格遵守销售案场优惠及经纪人各项制度的义务。
4. 不得虚假、扩大宣传,不得给巨业地产造成任何损失。
二、全民经纪人奖励办法
全民经纪人仅把客户带领至售楼部,交给特定的置业顾问,并协助完成整个销售流程,按照公司推荐奖励制度执行。
1) 单户成交,奖励比例为总成交金额的 ;
2) 应承担的税费由巨业财务部直接扣除;
3) 奖励在客户成交,房款全部到账后次月发放。
三、巨业全民经纪人淘汰办法
1. 巨业全民经纪人有重大违反巨业全民经纪人纪律和损害巨业地产利益的行为。
2. 巨业全民经纪人6个月内没有成功签约一组客户,本协议自行终止。
四、保密责任
本补充协议及相关内容和信息属商业机密,甲乙双方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均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否则视为违约。
五:其它
1、 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补充协议为打印文件,涂改、添加内容无效,除双方人员签字及签字日期外,其他任
何内容不得手写,否则均视为无效内容。
3、 协议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妥则诉诸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邢台巨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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