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倡议书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是人间传递真情的红色纽带。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高尚行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社会发展、民族进步、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血液事业发展的总方向。
生命呼唤血液,爱心需要奉献!中共通江县民胜镇委员会、通江县民胜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无偿献血活动。
时间:20xx年8月13日上午8点30分
地点:民胜镇卫生院门口
倡议大家勇敢地伸出手臂,捐一份热血,献一片爱心,以实际行动关爱生命,救助他人,将爱心传播下去,让社会充满温暖。
献血基本条件
1.年龄: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
2.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请务必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市民卡、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
4.献血两次间隔6个月以上;
5.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时间不少于1周;
6.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4周;
7.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
献血前应注意什么?
1.献血前一晚要保证良好睡眠,献血前不要空腹,以免在献血过程中出现头晕、心慌、出汗等一些反应。
2.献血前要清淡饮食,以防止血液浑浊,影响血液质量。
3.献血前三天不要服药、不宜饮酒,感冒、发烧、咳嗽等应暂缓献血,女同志应避开月经期前后三天。
4.献血前阅读一些献血宣传资料,学习献血知识,了解献血常识,消除紧张心理,避免产生不良反应。
5.献血前最好洗一次澡或洗净双臂。
献血后须知
1.献血当日暂停剧烈运动。
2.献血之手在当日不可用力,以避免出现瘀痕。
3.献血后适量补充水份。
4.针孔处的胶布可在沐浴后除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能献血
1.半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者;
2.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
3.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4.感冒、急性肾炎病愈未满一周者;
5.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
6.一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7.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