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 方:山东金润恒工贸有限公司 需方:南通三建济南分公司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随货附:检测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供方负责送货至需方工地现场(济南市解放东路、奥体西路口)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汽运,供方负责承担运费。
五、合理损耗计算方法及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无 。
六、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验收,如有质量问题,交货三日内需方书面提出异议,超过三日不提出书面异议,供方不承担质量责任。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即付30%货款,货到工地经需方验收合格付至60%,甲方、监理、总包三方验收合格付至95%,余5%作为质保金两年内付清。
八、违约责任:1、如发生质量问题(包括产品本身及相关资质),供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2、需方不按时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按日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约定向天桥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注:需方代理人、收料员签字的供货单、收条、欠条、对帐单等均可作为供方与需方结算的依据。
供 方(章):山东金润恒工贸有限公司 需 方(章)南通三建济南分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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