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在实习期间一般是从事书记员的工作,平时在工作只是打打裁定书、公告,填写一些协查表、委托书等,都是按部就班,依葫芦画瓢,表面上看几乎没用上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但是实际上,这些都藏着很多知识,就看你能不能发现和学习了。比如说打一份裁定书,就会涉及到一个案件的实体和程序问题:为什么要打裁定书,这是一份什么裁定,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要打这个裁定,这些都是自己要思考的,而不是老师要打一份裁定书,按照老师说的打完就完了。在执行局,执行的都是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的时候并不审查审判的过程,那是否意味着所有的判决都是对的呢?这就要自己自觉、主动地去翻阅案卷,看看审判的实体部分,了解案件的内容。所以,在执行局实习的同时,也可以自学审判的方法。自学还包括工作的灵活性。老师教过的办案程序,要牢记,并能在下次同样的工作中不用老师吩咐,就把该做的工作完成。
由于学校宿舍离法院较远,所以每天7点不到就得起床然后骑自行车去上班,就算刮风下雨的天气,只要不是周末,都得去上班,有时候法院案件多,晚上得加班,那留给个人支配的时间更少。我们必须克制自己,不能随心所欲地不想上班就不来,而在学校可以睡睡懒觉,实在不想上课的时候可以逃课,自由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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