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一、标的物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具体见表格: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包 装数 量含 税 价批 次 订 量合计金额: 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 元
二、质量责任的条件和期限:供方所供产品须符合利达(柳州)化工企业质量标准的各项指标,需方在到货7天内若对产品质量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如双方确认属质量问题,供方须负责无条件退换货并全额承担生产的费用。
三、订单及交货期限:需方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订单,供方负责保证货源并及时供货。
四、交(提)货方式:供方负责将货送到需方桂林市苏桥新区福龙工业园生产仓库,所有运费由供方自理。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到货后,供方开具相应数量的17%含税发票送交需方,需方在收票后续期30天内一次性付清该笔货款。
六、本合同解除条件:合同到期或在不可抗力因素下自动失效;任意一方无合作诚意严重违约的,受损方将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责任。
七、争议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订的人民法院处理裁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价格如有涨跌,双方协商以市场价操作;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 以附件形式补充,补充附件与合同具有等同法律效力。
九、每批到货原则上需进行过磅验收数量,开票数量以磅单结果为准,过磅费用用供方承担。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供方双方各执壹份;该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动失效;合同有效期为半年,到期后须续签方有效。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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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
税号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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