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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活动方案

2021-12-28 来源:钮旅网

  学龄前儿童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年龄幼小,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极易受到生命安全威胁,身心极易受到伤害。他们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倍加关心和爱护。为他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千家万户的安宁,也是我镇党政机关、各有关部门、学校和幼儿园义不容辞的职责。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通知精神、城成教委发[20__]02号文件精神和10月11日召开的"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幼儿园安全工作,确保我镇各类幼儿园在安全防范工作中做到万无一失,使所有入园幼儿安全、健康地成长,现就加强我镇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1、成立桔园镇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

  (1)领导小组(由7人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中心学校成教干事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2、定期召开有中心学校、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妇联、团委、卫生所、各幼儿园、村委会负责人参加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掌握全镇幼教管理工作动态并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3、定期对各幼教管理人员、幼儿园法人代表、幼儿园举办者和幼儿园教职工进行幼教工作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工作意识和管理规章制度教育。以增强全体幼教工作者对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规范行为、落实措施。

  4、定期组织人力对镇内各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幼儿园周边环境(包括道路交通、小食品摊点等)、校舍、活动场地、设施设备、食堂和饮食卫生、玩教具、消防设施、接送

  幼儿的车辆、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的任职资格和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

  5、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长效的安全防护的各种规章制度,强化常规管理。

  ⑴要制定门卫制度。各园要有专人负责门卫工作,对来人、来客要详细问询、登记,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对身份可疑或有精神病的不得允许进入幼儿园。

  ⑵要制定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度。

  ⑶要制定教职工健康检查制度。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身心疾病而不适应幼教工作岗位要求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⑷要制定幼儿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定期健康检查、卫生消毒、预防接种、传染病等常见病的防治、预防和饮食卫生管理等工作。

  ⑸校车管理制度。用于接送幼儿的校车首先应由办园法人代表将驾驶人员的身份证、驾驶执照和车辆的行驶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用校车接送的申请交教育局职成教办公室审查、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然后将上述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送镇中心学校审查、确认无误后备案,这时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才能用于接送幼儿。同时,用于接送幼儿的校车应定期到公安车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及审验并将检查审验结论的复印件交中心学校。

  不准用机动三轮车接送幼儿。

  ⑹要建立幼儿接送卡制度。镇内所有幼儿园必须给每个幼儿家长发放"接送卡",幼儿家长必须持卡方能接送幼儿。

  6、各幼儿园举办的大型、集体性的外出活动,必须写出书面报告交中心学校。

  7、坚决取缔非法无证办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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