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办发〔20xx〕41号)文件,开展好我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系列宣传活动,更好回应社会热点,化解家长焦虑和老师困惑,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重视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让科学育儿知识走进幼儿园、走进千家万户。
二、活动主题
游戏——点亮快乐童年
三、活动时间
5月20日至6月20日
四、宣传重点
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游戏对幼儿童年生活的重要价值,引导广大幼儿园教师和家长充分认识游戏是幼儿特有的生活和学习方式,创造充足的机会和条件,鼓励和支持幼儿自主游戏、快乐游戏,扭转当前存在的重知识技能学习,忽视或干预幼儿游戏、成人“导演”幼儿游戏、以电子游戏产品替代玩具等剥夺幼儿游戏权利,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小学化”“成人化”倾向。
五、活动安排及要求
(一)准备阶段(5月15日—19日)
市教育局制定并印发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县区教育局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周密安排部署,迅速启动宣传月活动。
(二)实施阶段(5月20日—6月20日)
围绕“游戏—点亮快乐童年”主题,按照“行政推动、教研引领、幼儿园为主阵地”的工作思路,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1.幼儿园:一是通过条幅、广播、宣传板、电子屏等形式面向社会和家长大力宣传幼儿游戏理念;二是围绕主题开展家教讲座、亲子游戏、家长开放日和儿童节等活动,引导广大家长关注幼儿学习特点,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支持幼儿游戏;三要以区域游戏或户外游戏活动为抓手,带领全体教师围绕游戏活动时间的安排、区域游戏环境的创设、开放性低结构游戏材料的投放、游戏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游戏活动的观察与指导和游戏活动的评价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地学习和研究,关注游戏活动质量,转化幼儿学习方式,积极参加县区举办的幼儿园游戏评优活动。
2.教研部门:有效落实全面实施《指南》教研责任区制度,制定并实施幼儿园游戏评优标准及评分细则,以点带面开展游戏理论培训和实践指导,提炼和总结各园工作经验,组织召开游戏成果展示交流会。
3.教育行政部门:将宣传月工作与全面贯彻实施《指南》、创建标准化幼儿园和幼儿园评估定级等工作有机结合,聚集各方力量,拓宽宣传、培训和指导工作面,推动宣传工作有效展开。实施阶段,市教育局将深入县区了解宣传月工作开展情况并参加各县区举办的游戏成果展示交流会。
(三)总结阶段(6月21日—25日)
各县区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留存典型案例的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等,市教育局将择优报送至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微信教育平台进行宣传推广。6月25日前各县区上报宣传月活动总结,此项工作将作为年终学前教育宣传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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