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县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及地下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南安监〔20xx〕26号)文件的精神,使公司的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持续好转,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决定到从即日起在公司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推进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有效开展,现将尾矿库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分为五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基础建设阶段:
1.建立尾矿库安全生产目标(目标应体现尾矿库的风险特点和具体情况)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和材料管理制度、特殊工种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有完整的安全记录(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应确定渠道,识别、获取影响尾矿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应有具体的清单,并阶段管理评审)
4、内部沟通、外部联系、承包商的管理
5、危险辨识、风险评价。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应考虑所有的活动、设备、设施、人员和管理,包括:正常和非正常的情况、现在和计划的生产活动、内部和外部的改变。具体为暴雨风险,周围山体泥石流风险,周围喀斯特地貌导致的风险地震风险,库区周围作业风险,库内采、选尾矿风险,蓄意破坏风险。
6、其他资料:地形测量、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等有关资料、排渣、堆渣设计方案、防洪、防渗设计方案。
二、运行阶段:
1、运行管理内容:水位控制与排洪、防震与抗震、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作业环境、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用品)、
2、安全检查:
(1)日常巡查和定期观测安全检查内容包括:识别并纠正渣场工作人员不当的行为;输送、排放设备、设施的状况;初期坝有无位移及不良的.状况;坝体是否有沉降;防渗设施有无不良的状况;排洪设施有无不良的状况;周围地质环境是否变化;周边是否有乱采滥挖现象;有无放牧和开垦现象;纠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防洪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渣场设计的防洪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尾矿坝水位;尾矿砂堆放高程;尾矿坝在最高洪水时坝的安全超高和排洪设施是否满足要求;提升井、调节池、排渗管和截洪沟等排洪构筑物有无变形、位移、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3)坝体安全检查,坝体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外坡坡比;位移;纵、横向裂缝;滑坡;防渗设施和渗漏状况;坝面保护设施。
(4)库区安全检查,库区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周边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和溶洞等情况;违章爆破、采石和建筑;违章进行尾砂回用;废水和废弃物排入;放牧和开垦。
3、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操作规程、各项管理制度、预防措施、应急预案;员工和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变化过程管理要求;风险评价结果;相关方的要求。应保存所有培训过程和结果的记录。
三、管理评审、自评阶段:
1、对管理制度、规程、防护措施的内容适用性进行评审;
2、对运行管理的适用性进行评审;
3、分小组进行自评工作,自评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规范》《尾矿库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尾矿库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
四、持续改进阶段;
1、根据不符合项和改进项的要求进行再次运行,并实时监控;
2、作业现场的改进,制度的改进,表格、记录的改进。
五、复评及等级申报阶段:
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复评工作,并对复评得分汇总,如达到评级要求,由矿长确定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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