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
20xx年6月,我院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学院干部任(竟)聘方案》精神,通过公开方案、开会动员、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组织考核等程序遴选出拟任聘干部人选。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任聘等27人为行政中层正职、系总支书记,试用期为一年。20xx年6月,我们对等27人进行了试用期满考核工作。通过考核测评,乔木等27名名干部,得到了绝大多数教职工的认可,顺利通过了考核测评。我们认为:等27名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理论水平高,服务大局意识强;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求真务实,作风民主,廉洁自律,业绩突出,特别是作为中层正职善于抓班子、带队伍、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善于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学院党委决定正式聘任27名干部。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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