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17:10左右,一号地东门执勤保安刘先楚对化成箔车棚巡查时,在一辆电动车上发现一女士皮包,为防止丢失,刘先楚同志将其保存至值班室,后经失主(化成箔员工)领取、确认,皮包内一部华为手机、800元现金等贵重物品完好无损。
刘先楚同志在安全巡查过程中认真仔细、责任心强,有效预防了员工财物丢失,同时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更是体现出该同志较高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为此,基地安保处决定对该同志11月份量化考核加10分,并推荐为公司11月份“每月之星”。
“隐患检查心细如发、未雨绸缪”这是《大纲》对保安的职责要求,望全体保安怀揣忧患意识,强化责任心,全面加强安全巡防力度,为公司安全发展增添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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