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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评选活动方案

2021-04-10 来源:钮旅网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小区垃圾分类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仓山区垃圾分类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确保整治工作组织到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周斌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游彪大队长兼任,组建垃圾分类第三方考评团队负责日常考评工作。

  二、整治时间

  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三、整治目标

  此次整治方案主要针对仓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三个环节中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垃圾收运企业、道路保洁企业、农村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村委会、代管无物业小区的社区和镇街的分类实效进行监管考核。

  四、整治任务

  1.分类屋(亭)周边整治。分类屋(亭)周边禁止出现垃圾分类桶,严禁大件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随意堆放;非投放时间禁止出现误时投放的垃圾;因误时投放产生的分类屋周边的落地垃圾,小区物业应先行粗分类清理地垃圾,及时取证后向属地报告。(责任单位:小区物业、无物业的责任单位则是属地社区)

  2.小区范围内整治。小区内禁止出现垃圾分类桶;分类屋非投放时段必须锁门;因清运需要,物业保洁拖桶清运后必须锁门(责任单位:小区物业、无物业的责任单位则是属地社区)。由于撤桶后未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而产生的小区内落地垃圾,小区物业应先行粗分类清理落地垃圾,及时取证后向属地报告(责任单位:小区物业、无物业的责任单位则是属地社区)。

  3.分类屋内分类桶比例配置整治。分类桶的比例必须实际需要按照1:3或1:4配置,每个分类屋(亭)内均需配置至少一组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桶(责任单位:分类企业)。如物业私自调整分类桶配比,分类企业负责监控举证。

  4.分类管理员整治。分类屋(亭)的分类管理员必须按照要求准时到岗,定时关门;各分类桶内投放垃圾纯净度超过85%,即肉眼观察无明显其他类别垃圾混入;宣传册、分类桶等宣传用品发放到户;张贴宣传海报,投放点设置分类指引(责任单位:分类企业)。

  5.垃圾清运整治。小区外路面垃圾桶禁止长时间滞留:物业企业应按两收运时间表及时出桶、回桶,做到车到桶出,车离桶回,并保证小区外路面垃圾桶滞留时间不超过十五分钟(责任单位:物业企业、无物业的责任单位则是属地社区)。清运企业必须按两收运时间前后半小时到达点位收运,做到车离地净。如遇到临时特殊情况,需与物业企业协调沟通,推迟出桶(责任单位:清运企业)。

  6.农村垃圾分类试点行政村整治。12个垃圾分类试点行政村需按照农村垃圾分类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分类投放点、宣传氛围、垃圾池的取缔、分类桶的配备、分类收运等均按标准予以落实到位(责任单位:盖山镇、城门镇、螺洲镇、建新镇、仓山镇)。

  五、职责分工

  (一)各镇街:各镇街是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安排镇街垃分中心、城管办、社区及相关网格化人员对辖区内的小区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拍照取证,并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由镇街城管部门进行顶格处罚。

  (二)区城管局:加大垃圾分类执法力度,对不按规范投放、屡教不改的小区物业和居民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区房管局:对区垃分办移交的物业企业提出处理意见并落实到位;根据《仓山区物业服务行业联合惩戒工作方案》、《仓山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意见》,每月评选垃圾分类十差物业企业予以挂牌,进一步倒逼小区物业加强日常监管。

  (四)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单位及时通报问责。

  六、执行流程

  通过检查调研、分析建议、评比通报、考评促进形成发现问题点到分析解决问题,理顺组织机制,提升整改响应速度,推进仓山区垃圾分类工作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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