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和 年 月 日中介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编号为的成交品种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采购品种和数量
1、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品种、方法或材质、规格、质量等以编号为的入围通知书所附的入围品种清单为准(附件1)。
2、检验试剂及检验耗材采购数量以成交品种通知书所附品种数量为基准,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甲方向乙方实际采购的品种数量核算。
3、乙方应按甲方的采购计划,及时组织供货,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用药。
本合同约定金额为 (大写)万元人民币(¥)。
(二)品种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检验试剂及检验耗材品种的价格必须是成交候选品种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三)质量标准乙方交付的检验试剂及检验耗材应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以备验收检查。
如发现质量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效期乙方交付品种的有效期应与申报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除甲方对有效期另有规定,乙方所提供品种的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
(五)包装标准乙方提供的全部品种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单。
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六)配送服务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为准。
原则上省属及设区市所在地医疗机构发出供货通知后 小时内送达,设区市所在地之外的医疗机构发出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
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及时配送。
乙方应保证所配送的入围品种与入围时的品种规格及生产企业相一致。
(七)伴随服务乙方或乙方委托的配送商应甲方要求提供下列第项伴随服务。
1、品种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品种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进货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品种或其他不合格包装品种及时更换;
4、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品种的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入围品种。
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采购其他品牌的非入围品种替代入围品种。
2、甲方在采购合同项下品种时,如需改变采购计划应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急救品种和特殊采购的品种除外。
3、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品种数量,在货物验收入库后60天内结清货款。
4、甲方在接收品种时,应对品种进行验货确认。
对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5、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配送品种并提供伴随服务。
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品种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及省或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办公室。
6、乙方就保证甲方在使用入围品种时,不存在该品种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争议,如产生争议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7、未经甲方及省、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办公室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由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办公室设立专门帐户统一集中收取和管理。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支付和返还按照(十二、履约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如果乙方没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品种或提供伴随,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作为乙方违约金。
乙方每延误(天或周)违约金为迟交品种货款的 %,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 %,应付违约金累计达到或超过最高限额,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同时报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办公室。
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义务。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在乙方延期交货期间,甲方可以采购其它同类入围品种或自行采购该类品种,直至原采购货物交齐。
同时甲方以书面形式向省或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办公室报备。
3、甲方无正当理由采购其他品牌的非入围品种替代入围品种,或者未按要求进行备案采购,应按采购品种货款的5%支付违约金。
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按有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4、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误品种入库或因其保管不当造成品种质量问题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5、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货款的,甲方除应交付货款和%滞纳金外,还应按货款的%支付违约金。
甲方未支付应付货款的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
%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报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办公室。
甲方应承担双倍给付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赔偿责任。
(十一)免责事由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待不可抗力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同的期限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3、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同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其他约定
1、由于甲方储存原因,造成品种超过有效期,乙方有权拒绝退换货,造成损失由甲方负担。
(十三)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个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四)合同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与乙方签订检验试剂及检验耗材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采购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双方及其主管部门不得借机谋取私利。
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合同争议解决办法合同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提交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采购协调、监督办公室研究,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附则
1、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的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
2、乙方与委托配送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乙方的服务承诺书等材料应提供给甲方。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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