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繁荣市场,互通有无,甲方向乙方订购一批苹果,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共同信守。
一、甲方卖给乙方的苹果品种为红富士,规格为七零大;红度为整个苹果的2/3,苹果要无斑、无伤、无虫眼,且每个苹果都要有苹果把,以防止腐化,变质。
二、乙方向甲方购买红富士苹果30箱,每箱60个。由甲方全部包装成箱,箱内苹果摆放无缝隙,且要有包装套。
三、每箱苹果乙方付给甲方50元钱,共计1500元(合计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乙方收到全部苹果后在12月5日前通过银行卡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由乙方到甲方的收货地进行收购,乙方在收货时应当面审查,逾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以下情形属于违约:
(一)在正常情况下,乙方不交或少交货物,处以未交量价款总值25%的违约金。乙方若没有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按货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二)如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25%的'违约金。经双方确认苹果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苹果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同时甲方应在三日内换送合格苹果。
(三)在未经协商一致情况下,甲方拒收,处以拒收量价款总值25%的违约金;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经有关部门确认,不以违约论处。
七、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一份交苹果之乡,一份交苹果罐头厂。
订立合同人: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