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二)为保证重症监护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交叉感染,本室不留陪侍人,家属可留电话,保持联系。
(三)各级医师各司其职,按岗位责任严格要求。主任医师每周查房至少一次,主治医师每周查房至少两次,危重病人随时查房、巡视。
(四)涉及重大抢救事宜,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并报医务处及有关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救治。涉及各种纠纷的病员救治要及时向医务处及有关部门报告。
(五)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六)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七)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并应逐步建立各种危重病员的抢救程序及重症监护规范。
(八)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九)本室各类抢救器材及药品要准备完善,保证专人管理、放置固定、随时可用,并有专人检查,及时补充、更新、维修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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