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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活动总结

2020-11-23 来源:钮旅网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大力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礼仪意识、法治意识,石峰交警大队积极部署、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提前做好“全国交通安全日”准备工作,提前在辖区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拉开“全国交通安全日”集中宣传活动序幕。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组织活动。大队成立“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大队长苏勇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中队、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大队法宣中队,全面负责活动具体安排事宜,并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好宣传活动。

  二、结合辖区实际,突出宣传主题。大队紧扣“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结合辖区实际,从11月20日起,法宣中队民警和路面中队民警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的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客货车、校车和危化品车辆驾驶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大队结合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以及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情况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使“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宣传内容有的放矢,进一步提高活动的公众认知度,达到交通参与者拒绝危险驾驶、文明出行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的目的,促进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的好转。

  三、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大力开展文明劝导宣传。大队以石峰区响石广场为主要宣传阵地,提前摆放宣传展牌、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组织民警对群众的咨询进行现场解答。同时,在城区的主要路口、街道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组织民警、驾校学员进行交通安全劝导、散发宣传资料,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大队组织宣传民警深入到重点企业、学校宣讲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组织民警进企业、进客运站场、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行文明交通宣讲活动,确保活动覆盖无死角。

  四、加强媒体联动,营造良好氛围。大队积极联系新闻媒体,组织制作专题宣传节目,发挥好网络媒体作用,在大队官方微博上同步推出“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全国交通安全日专题宣传,并积极与热心网友进行互动,努力带动广大网友的参与感,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大队还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电视游走字幕、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协调电视台记者对不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进行现场采访、调查,倡导文明出行,曝光交通陋习;并在广播、电视、网络及户外LED显示屏等媒体上密集传播文明交通广告,努力使宣传攻势铺天盖地,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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