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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工会调研报告

2020-02-08 来源:钮旅网

  农民工是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组织的新成员。据统计,目前全国有农民工2.1亿人,已加入工会组织的有7000万人。这么一支庞大职工队伍,如何组织和管理?他们的合法权益如何依法维护?是我们各级工会组织必须考虑和解决的问题。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的社角是农民工维权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结合学习实践发展观活动中,对我县的农民工构成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经统计,我县目前外出,县内,外来农民进城、进企业务工人员(含季节性)9825人,其中长年 在县外,在城内企业,服务业务工人员4300余人,工种为加工业、服务业、运输业、销售业等行业,工资基本在800————3000元之间,且不稳定。全县8个乡镇均建立了工会组织,只是工会主席配备没有明确。根据我县农民工的情况,以乡镇、村为基本单位,建立工会组织,使农民工有一个稳定的“职工之家”,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组织体系建设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一、农民工的特殊性决定了应当尽快建立乡镇、村工会组织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的产物。农民工就其身份来说,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农民工是企业管理的员工。农民工从进城、进入企业的那一天起,他们就是企业员工的一分子。农民工一般是以劳动合同制形式进入企业的,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期内,是由企业负责管理的。但是,劳动合同到期或者因为不符合企业用工的要求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就不再对其负责。特别是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往往都具有时间短(即:季节性、工期性、临时性用工)、技术含量不高等特点,其工作单位极不稳定,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所以,要由一个企业来实施对农民工稳定而有效的管理非常困难。另一方面,农民工又是乡镇、村管辖的村民。乡镇、村不仅是农民工的出生地,而且是他们的户籍所在地。他们的家,他们的血缘关系,他们的田地和山林,他们的根基都在乡镇、村。这是他们永远不能割舍的地方。去年年底发生全球性金融危机,我国有多万名农民工离开了企业,在没找到新的工作的情况下,他们的选择是返乡,回到自己的故乡——乡镇、村。我县也有近1200多人回乡,有的是少数民族村的,他们有土地,有的是没有土地的,他(她)们又要在当地寻找临时性工作谋生,有的可能挣到钱寻找合适的地方做些小买卖和开辟商埠,又有的可能待业等等。这都说明,乡镇、村是农民工的根基、是农民工的故土、是农民工真正稳定的家。因此,在乡镇、村建立起工会组织,为农民工建立一个稳定的“职工之家”,充分发挥乡镇、村工会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是工会组织建设的客观要求。

  我国工会组织组建的基本要求是: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面对着农民工群体,工会组织有责任把他们组织起来。有的人也许会提出,我们不是已经建立了乡镇、村工会组织吗?但现实情况是,过去建立的乡镇工会是针对乡镇企业和乡镇机关而设立的。这些工会组织工作的对象和工作的职能都没有涉及到广大的农民工群体。现在提出加强乡镇工会组织建设,组建村工会组织网络,是依靠现有的行政建制,在凡是有农民工的乡镇、村分别建立起以服务农民工群体,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要职责的工会组织网络。这种工会组织网络,不但能为农民工建立一个稳定的“职工之家”,而且,可以覆盖到所有的农民工群体,这就必然会得到广大农民工的普遍拥护。

  二、构建以服务农民工为主要职责的乡镇、村工会组织,形成县、乡镇、村三级工会组织网络

  凡是有农民工(包括在当地外出的农民工)的乡镇、村原则上都要建立工会组织。按照职工成份的变化,乡镇设立工会组织,有条件的乡镇可设立乡镇总工会。乡镇设立的工会在乡镇党委、县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求由乡、镇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工会主席,又要求设同级副职的工会主席。乡镇工会要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全面承担起对乡镇所属的单位、村工会组织的领导责任,同时指导、协调、督促所辖基层工会对职工和农民工的管理。凡是有农民工的村也要建立起工会组织。村工会在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求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工会主席,负责对农民工的管理,为本村的农民工建立一个稳定的“职工之家”,切实为务工人员维护权益。

  三、乡镇、村工会组织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乡镇、村工会组织在为农民工服务方面应承担以下几项基本职责。

  (1)负责所控范围内所有农民工的会籍管理工作。农民工的入会要简单。只要口头申请,就可以注册入会,并建立起会籍档案。

  (2)负责对农民工的就业和创业培训。培训工作应以乡镇工会为主体,对农民工实施就业培训,培训点可以在乡镇,也可以在村,要因地制定。要结合“四三二一”、“千名干部进农家、服务农民促发展”等工作抓好职业、技能等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为其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对那些返乡的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并提供相关政策配套服务。

  (3)负责对农民工实施就业安排工作。要根据劳动就业部门,上级工会组织提供的就业信息,积极组织和引导农民工就业,并对就业后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服务。

  (4)负责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尤其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意外伤害的处理,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及时进行处理,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5)负责党的关于农民工政策的落实,及时为农民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工伤险、意外伤害险。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广大农民工手中。

  乡镇、村工会组织要正确处理乡镇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关系。乡镇工会必须接受党委和县总工会的双重领导,在乡镇党委和在县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村工会是工会的基层组织,必须在村党支部和乡镇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样就形成了在党领导下的县、乡镇、村(基层)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并通过这个庞大的组织网络实施对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进行有效的管理。这是由农民工这一个特殊群体的特点决定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会组织网络。

  四、加强为农民工服务的乡镇工会组织建设,建立村工会组织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1、有利于实施“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就目前而言,我们各级工会组织对农民工的管理还处在一个相对松散的阶段。就农民工所在的企业来说,有的企业没有把农民工纳入本企业本单位工会管理的范围。就农民工所在的村来说,由于没有工会组织,农民工没有自己的“职工之家”。根据全总的统计,目前,我国现有2.1亿农民工只有7000万人加入了工会组织。可见我们工会的组建工作不到位。再从维权这个角度分析,原本属于工会组织的职能,如送温暖等工作,由于工会组织的不健全,不得不由党和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所代替。因此,加强乡镇工会组织建设,组建村工会组织,实施“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会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就能从根本上把农民工组织起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党的一系列农民工政策的落实。党和各级政府对农民工问题已经引起了高度的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的保护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从为农民工“讨”工资开始到现在可以为农民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等等。对农民工可以说是关怀备至。那么,这些政策措施如何才能落到实处,让所有的农民工都享受到党的政策的关怀?加强乡镇工会组织建设,建立村工会,就可以由工会组织来组织实施。这样,不仅可以把党的政策落到实处,而且,可以惠及到所有的农民工。

  3、有利于团结动员最广大农民工群体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农民工既是一个庞大的职工群体,又是一种庞大的社会力量。通过加强乡镇工会组织建设,建立村工会组织,就可以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把这支队伍合法地组织起来,并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积极作用,团结动员广大农民工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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