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和旅游行业从业者:
为全面展示扎兰屯市作为自治区唯一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美好形象,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值此第12届内蒙古(扎兰屯)兴安杜鹃节召开之际,市文明办发出如下倡议:
一、作为市民,请提高文明旅游素质。
认真学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学习文明礼仪,严格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公约》;要识别不文明行为的各种表现,明辨旅游活动中的是非、美丑,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不断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二、作为管理者和从业者,请营造文明旅游环境。
文明管理、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杜绝粗暴执法、不规范服务等行为;规范经营行为,杜绝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拒绝哄抬物价,文明经营,诚信服务。要营造文明旅游的环境,笑迎八方客,诚待四海宾,使广大游客在旅游活动中,提升文明素养。
三、作为游客,请塑造文明旅游形象。
游客在旅游活动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遵守公共秩序,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拍照摄像遵守规定,不采折杜鹃花;不长时间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旅游是一项发现美、欣赏美、享受美的活动,更是一项创造美的活动。市民在旅游活动中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了个人的文明水平,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主要体现和重要标志。让我们广大文明旅游者携起手来,提升旅游文明素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创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希望全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市民,时刻把“文明”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中!
扎兰屯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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