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热烈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力宣传工人阶级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人翁精神和主力军风采,充分展示新时期国防电子系统广大职工和劳动模范的精神风貌,为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按照省、市总工会认真组织开展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模宣传月活动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中旬至月中旬
二、总体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以一线职工、基层单位为重点,集中宣传一批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集中宣传一批具有“大国工匠”、“天府工匠”、“工匠”精神的高技术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集中宣传一批长期在平凡岗位上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成绩卓著、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集中宣传一批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
三、宣传节点
第一阶段:宣传造势阶段(4月中旬)。集中宣传各基层单位党委对劳模的关心关爱和支持。
第二阶段:宣传推进阶段(4月下旬)。重点推出历届省、部级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的先进事迹报道。
第三阶段:集中宣传阶段(月)。“五一”节前,突出宣传省、市表彰会盛况和精神;重点宣传国防电子系统今年表彰的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先进典型;宣传各单位“五一”国际劳动节庆祝活动情况。
四、工作举措
(一)各基层单位工会要积极安排部署,围绕重点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主动向媒体提供宣传报道内容、线索及采访素材,注重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力争在“劳模宣传月”期间,形成厂报、电视、网络互动发声,努力营造劳动伟大、劳动光荣、劳动神圣的热烈氛围。
(二)各基层单位工会要把举办劳模报告会、座谈会、创新成果展览、风采展览等作为宣传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重点宣传和弘扬劳动模范的先进思想以及在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显著成果,充分展示最具时代特点的劳模形象,为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各基层单位工会要充分利用职工活动中心、俱乐部等工会宣传阵地,通过艺演出、读书演讲、橱窗画廊、板报展览等多种宣传形式,全面深入展示劳动者风采。
(四)各基层单位工会要结合职工志愿服务活动,千方百计做好服务劳模工作,努力为劳模办实事、办好事。特别是要走访慰问长期坚守在工作生产一线的劳模、生活困难劳模和离退休老劳模。
五、工作要求
“劳模宣传月”期间,各基层单位工会要突出主题,彰显特色,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劳动光荣、拼搏奉献的社会风尚,大力营造尊重劳模学习劳模的浓郁氛围。
各基层单位工会要认真做好资料收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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