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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2022-06-03 来源:钮旅网

  一、药店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药店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药店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药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药店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国家和上及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药店内部的贯彻实施。

  6、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销售人员定期一次全身检查。

  二、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药店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药店的计划按需要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药店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药品流通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销售保健食品的.包装情况很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药店负责人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7、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药店负责人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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