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更好的掌握物业公司管辖的物业、设备、设施的现状,确保物业、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的统一,完整的完善建立物业档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类物业、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
3职责
3.1档案管理员直接向行政主管负责。
3.2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保存、借阅、资料录入工作。
3.3档案管理员每一个月更新一次档案资料。
3.4各部门主管每月将变更的资料整理交档案管理员。
4档案存放位置
4.1电脑保存一份电子文档。
4.2四楼资料室。
5档案管理员
5.1行政人事部
6档案编号规则(见附件1)
7部门档案内容
7.1行政部:公司营业执照、合同、资质证书、人事档案资料、办公用品、法律文件。
7.2财务部:财务资料、合同。
7.3保安部:警戒器材、合同。
7.4环保部:清洁器材、绿化器材、合同。
7.5工程部:设备、合同、证书、图纸、工具仪表。
7.6物业部:建筑物、车辆、业主资料、合同。
8档案管理制度
8.1档案资料保管由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资料柜和移动档案柜内资料。
8.2如须借阅档案资料,需到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借阅,借阅完后管理员检查无损坏放回原文件夹中。
8.3资料借阅只能在档案室内查看,不能损坏的涂改资料,否则追究借阅人责任。
8.4资料借阅必须是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只能借阅本部门资料,如需借阅其它资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意。
8.5档案室必须保存两份资料:一份为历史资料档案,一份为借阅资料。
8.6工作需要复印资料的只可复印本部门资料,必须做好登记。
8.7档案管理员必须保证资料的完整及完好,如有损坏必须立即进行更新。
8.8档案管理员必须每月对资料进行一次更新,更新后的资料必须放于本文件的首页。
8.9档案管理员制定文件档案总目录,以及每个档案文件目录放于文件的首页便于查找。
8.10变更合同资料需另行存放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9相关文档
9.1《档案编号规则》
10修订及实施
10.1本规定由全公司各部门实施,行政人事部进行监督。
10.2本规定修订权在公司。
10.3本规定从20__年六月一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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