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读的滋味作文500字
读书一直是中华五千年的美德。书,也是全世界文化当之无愧的瑰宝。书,可以将缕缕沁人心脾的春风,送入我们的心中,开阔我有限的视野。
小时候,我生活在老家,那时我上幼儿园,每天放学第一件事就是读书。有一次,我在滑梯上阅读《恐龙的故事》,那本书只有20多页,我看得并不过瘾,便问妈妈哪里有图书馆。妈妈说图书馆里的书太贵,不要总买。于是,我便去小区新开的书店“蹭书看”,悄悄地,静静地开启我的窃读计划。
怕老板发现,所以我只能趁着人多的时候看一会儿,等人都走了,我也不得不出来,因为怕被老板发现。但我跟着大人们走出来以后,我又快速走进另一家书店,接着看。就这样,我天天“打游击”,有时看一本书,得去小区里面的三家书店才能看完。
第一个书店是县城里最好的,但是从家里到书店却要走很远的路,所以我每次都至少要在那停留两个小时。等到了第二家书店后,我踮起脚尖,迅速地寻找看了一半的书。而当太阳落山了,我仍然看得入迷,舍不得离开。
书似一场梦中的时光机,让我看过千山万水,我正流连其中,却也不免有被老板发现的时候,这时,我只得落荒而逃。很多时候,我因为看书太久,都感觉腰发困,腿发麻,肚子饿得“咕咕”叫,但大脑却装得满满的。
书是皎洁之月,可以让我们“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书,让我们的人生更加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