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的工作已经顺利的结束,回顾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在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正确指导下;以及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现将采购中心20xx年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我们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区乡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全年我中心组织了招标采购85次(其中:公开招标42次、邀请招标25次、询价采购18次、其他采购方式2次),完成采购预算资金为980万元,实际采购支出900万元,节约预算资金80万元,平均节约率9.2%。采购资金总额居历年新高。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编制20xx年东昌区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对采购额度重新进行了调整,扩大了采购范围,将更多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扩大了采购规模。
二、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采购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基础管理薄弱等不利因素,确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及时反映全旗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掌握采购任务完成进度,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年报、季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
三、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1、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填写采购申报表,根据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规范管理和从严掌握的原则及采购方式和其他要求,组织实施采购。2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所有采购项目都在东昌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公告,实施采购。部门集中采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3签定合同。无论部门集中采购采取何种方式,采购活动后都必须签定合同,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4履行验收,采购人和供应商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组织有专家参加的验收小组,对供应商的履约进行验收。
验收方成员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是做好采购结果公示及资料存档工作。采购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接受供应商质疑并调查回复;对记录采购活动的所有文字性资料都进行了及时地整理和存档;6、拓展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在认真总结完善询价采购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采取“电话询价”采购方式,是对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商品采用电话传真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场报价”是综合运用询价和竞争性谈判两种采购方式,针对供应商“控货”的行为,采用现场公布采购商品品牌、型号,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节省了采购时间,限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规范区直单位公务用车保险行为为了节约政府开支,提高公务用车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益,抑制公务用车保险中腐败现象的发生。我们同五家东昌区政府采购指定的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各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商业险的优惠率为30%,要求各定点保险公司严格按合同执行,为各参保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五、更新观念,强化服务意识1、树立了服务观念。《政府采购法》规定,不是为了强化财政部门的权利,而是要求财政部门更好地提供服务,为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为促进廉政建设服务。2、树立了效益与效率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是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还必须兼顾工作效率。在工作中,我们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使工作效率与财政支出效益同步提高。3、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学会使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增强法律意思,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由于全面推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强化质量验收,使整个采购活动在阳光下操作。
今年以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部门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机制不够健全,采购工作缺乏计划管理和宏观调控手段;二是采购规模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尚未实现采购品目的完全纳入。三是采购手段还有待提高,特别是需要构建起政府部门与供应商都能参与的综合信息平台;四是政府采购宣传还不够,少数部门和群众对政府采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采购工作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力还不强。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推动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20xx年的工作思路,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继续做大政府采购规模,巩固政府采购成果一是积极参与区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二是积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以及各项财政公共基础投入建设项目,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功能;三是加强定点服务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联合区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定点供应商20xx年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巩固采购成果;四是积极配合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中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管理和采购工作,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
(二)会同局里其他科室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工作的同时,对各单位进行宣传和指导,介绍政府采购最新动态及政府采购程序,同时听取各方面对我们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我们的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三)继续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使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充分明确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必要性,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为规范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听取各方面意见,完善政府采购网站。
20xx年以来,我镇政府采购制度已稳定的逐步走向正规化。在县采购办、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以《政府采购法》为基础,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开拓进取,推动全镇政府采购工作向前发展。政府采购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主要表现在:政府采购范围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势头;政府采购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为依法采购提供制度保障;《政府采购法》学习、宣传、培训更加深入广泛,为法律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行为日益规范;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评审专家和信息统计工作更加完善;采购管理人员和执行人员素质都有了进一步提高。20xx年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势头,截止11月30日共进行政府采购54笔业务,通过政府采购金额为515万元。
政府采购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我镇基本理顺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形成了政府采购领导机构、监管机构、执行机构三个层次管理体制,建立监管职能和执行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责更加明确,操作更加规范。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采购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
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基础管理薄弱等不利因素,确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一是从采购项目申请到采购资金的结算支付,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监督手段;二是政府采购重大问题提交镇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审批;三是建立了政府采购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主要政府采购活动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检查和调研,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预防政府采购中的腐败现象及各种逃避政府集中采购的行为,通过监督检查了解到,近几年我镇的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政府采购范围逐年拓展,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力度不够,认识还不够到位。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社会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二)政府采购整体工作仍处于低位运行。表现在政府采购范围较窄,采购规模小,货物、服务和工程三类采购发展不平衡,政策功能和监管作用发挥不够。
(三)采购行为不够规范。存在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难,采购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不能严格按采购程序实施采购,虽然一再强调,仍然有先采购后备案的现象发生。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将进一步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扎扎实实做好我镇的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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