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安日常工作制度
1.1做好日常工作情况的记录,填写值班报表。
1.2每日分三班,并由保安班长交代当日值班的工作及注意事项。
1.4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列队、体能、消防等军事训练。
1.5事情处理须有时间、地点、人物、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填写完整交行政部审阅。
1.6要坚守各自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须报告行政部安排他人顶岗。
1.7保安室是公司的安全保卫机构,闲杂人等,非经保安同意一概不得入内;
1.8值班时讲文明礼貌,严禁打人,骂人。
1.9严禁酒后上班和执勤时喝酒、不准会客、看书、看报,不准嬉戏或做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
1.10不允许在管辖区范围以外查证、验物,但发现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或赃物的除外。
1.11不准将扣押物品擅自处理动用。
1.12严格遵守保安管理制度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保安员值班着装仪表制度
2.1保安上岗执勤前,必须整容整纪,检查衣、帽、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齐备和规范。
2.2不准蓄长发,留胡须,不准留长指甲,养成干净,卫生的好习惯。
2.3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处理问题要冷静,机智勇敢。
三、保安交接班制度
3.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如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
3.2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执勤情况和当班应注意的事项。
3.3交班人员应将当班发生的问题,处理情况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3.4当班人员发现的情况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一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毕,接班人应协助完成。
3.5注意检查岗位范围的物品,设施和装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必要时双方签名作证,下班前要清理值班场地卫生。
3.6配备的对讲机、防护安全棍,使用的强光电筒等,每日交班时,需由使用人在上班或下班时间及时交接清楚。
3.7保安装备非自然原因损坏的,由当事人承担。
四、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4.1本公司人员
4.1.1上下班应佩挂工作牌出入公司,对没佩带工作牌的员工,值班保安有权责令其立即佩带,并就不佩带工作牌者做好相应的记录;若经保安提示仍不佩带者,保安应做好记录,行政人事部将视情况对其进行处罚。
4.2非本公司人员
4.2.1保安应建立来访人员登记簿,详实登记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资料;
4.2.2外来人员要进入公司,先进行登记后,在大门岗等候,由保安员通知被访者,经同意后,由保安员发给“来宾卡”,方可进入公司;
4.2.3来访人离开公司时,保安亦须收回“来宾卡”并登记其离开时间。
五、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5.1建立车辆出入登记簿,详实登记每天出入公司车辆的司机姓名、司机身份证号(本公司司机除外)、随从人数、车牌号及进出时间等相关资料;进入公司的外来车辆必要时保安应令其在指定位置停放;
5.2外来车辆驶出公司时,保安须要求司机停车,打开车厢门进行检查,并需有仓库开具的放行条或出示物品出门的相关证明资料,保安须登记车辆出门时间。司机不接受保安检查的,不予放行;
5.3公司货运车辆入库时,保安须准确记录车辆入库时间,以备车队查询。
六、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本单位或外来人员携带的行李、包裹可疑,保安应及时询问和检查物品有无出门条及相关手续或有关领导批条,否则一律不准放行,必要时报行政部处理。
七、保安日常工作
7.1对出入大门的人员,物品,车辆按保安制度进行管理。
7.2及时传送报刊、杂志、公函、私人信件和快递物品。
7.3做好保安室的卫生清洁工作,按时打扫保安室,桌上文件应摆放整齐;
7.4经常性巡视仓库、办公区域,发现在非抽烟区抽烟者要及时制止,处罚200元/次并及时上报。
7.5及时开、锁办公楼大门,早上七时三十分大门锁开启,晚上十一时公司大门落锁,夜间非本单位人员不能进入,特殊情况除外;
7.6随时保证大门畅通,对于出现秩序混乱、堵塞大门时,要及时制止并疏导;
7.7晚班保安须每隔40分钟巡视各仓库和办公楼一次,着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7.8消防安全等其它事项。
八、巡逻稽查制度
8.1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按制度时间和路线进行巡逻,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8.2预先熟悉巡逻区域的所有通道、要害部位、重点设施,特别是消防设备及使用方法,做到心中有数。
8.3巡逻时拾得的钱物应及时上交行政部处理。
8.4除制度规定可在办公室休息时间外,巡逻员不得进入办公室休息。
九、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9.1遇有突发事故,所用员工必须服从公司领导的指挥调遣。
9.2一旦发现可疑情况或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制止,必要时报告行政部。
9.3发生偷窃、抢劫等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行政部或公安机关。同时保护好现场,除紧急抢救外,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9.4发生火警时,保安人员应立即报告行政部门,并马上采取有效措施先行灭火,扑救完毕保护好现场,待有关部门检查完毕后方可整理事故现场。
十、保安奖励制度
有下列表现的个人,将视情况给予表扬、记功授于荣誉称号或物质奖励:
10.1严格遵守或执行公司保安制度者;
10.2见义勇为、临危不惧,保护公司财产有功者;
10.3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改进保安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
10.4检举揭发他人违规行为,勇于纠正违规行为者。
10.5在管辖区内,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出重大贡献者,除向有关部门申报嘉奖、立功外,另奖500元。
10.6能遵守保安部学习和训练制度,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积极者,经班长评选,负责阶段每季无发生治安案件的,奖励全部当班值勤者共计200元。
十一、犯规处罚制度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个人,尚未构成违法犯罪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将视情况分别给予批评、罚款、赔偿损失或行政处分。
11.1不执行保安管理制度,包庇他人违规行为者;
11.2顶撞保安,强行闯关者;
11.3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11.4玩忽职守、见危不救、知情不报,给安全保卫工作造成一定影响者;
11.5对保安的检查和询问不予配合者。
11.6打人(追捕犯罪分子与自卫除外)、骂人、以查物证或其他借口为由,敲诈勒索他人钱物的,一次罚款2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由保安队开除并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1.7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罚款30元,二次罚款50元,三次开除出队。
11.8酒后上班和在工作执勤时喝酒、睡觉等一次罚款100元,会客、看书、看报、躺着等,一次罚款10元,两次罚款20元,三次罚款30元,屡教不改者劝其离队。
11.9有事不请假、上岗迟到早退,按人事制度处理。无故旷工不上岗,每旷工一天罚款100元,并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两天加倍处罚,旷工三天自动离队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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