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超市是以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为依托,以解决社会困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为目的,以有针对性的募集和发放为主要形式的经常性社会捐助或社会救助机构,它包括奉献超市、爱心家园、真情超市等,是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在基层的重要平台。
一、我省慈善超市总体情况和运作模式
自20xx年民政部发出在大中城市推广建立慈善超市通知后,我省相继设立慈善超市,到目前为止全省已经建立慈善超市307家,其中县、市、区级51家;街道、乡镇级185家;社区村级70家。截止20__年底统计,全省已累计接收捐赠物资价值1384余万元,受救助人数62927人次。慈善超市已成为我省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中的组成部分。我省慈善超市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单独店,一般由街道、乡镇举办;二是县(市、区)级设物资调剂中心(一般不直接对外运作),在街道(乡、镇)、社区开连锁店;三是流动超市,主要针对农村群众,不定期地在辖区农村各点摆摊,进行捐赠物资调剂和发放。
(一)机构设置
我省的慈善超市一般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县级调剂中心,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或慈善总会牵头负责,依托县(市、区)社会捐赠工作站(残联、民政帮扶救助中心等)开展工作。街道(乡镇)的慈善超市由民政办公室(科)牵头负责,依托街道捐赠工作点(帮扶救助站、基层社会救助综合管理服务机构)开展工作。社区的慈善超市一般为街道(乡镇)的连锁点(目前村级建慈善超市还较少)。
慈善超市的设立方式分为:
独立门店式。一种是单独建房设慈善超市;另一种是租用房子设慈善超市。这种独立门店式的慈善超市一般都具有一定的规模,便于对辖区群众开放和超市正常运作,但其运行成本较高。
合理利用式。即利用已有的街道(乡镇)、社区办公场地举办的方式。在办公场地较为宽松的前提下,腾出几间用作慈善超市,这种形式不但大大降低成本,且便于管理,还方便辖区困难群众领取物品。但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域,原先办公场地就十分有限的地区就较难办到。
联合举办式。即与商业超市或当地供销社超市联合举办等方式。在当地商业超市划一个区域,辟为慈善超市区或柜台。与供销超市联营的方式,也就是与供销超市协议,救助对象凭一定数额的“爱心券”在超市内领取必要的生活用品。这两种方式运行成本相对较低,区域网点多,物源丰富,方便了受助对象。但其也存在接收捐赠物品较难的问题,难以达到物品调剂的作用。
流动集市式。也称“流动超市”,即慈善超市举办者购置或(租)借用车辆,定期不定期地在相对偏远的农村流动运作,用集市摆摊的方式,让救助对象领取物品,并接收物品捐赠。
(二)人员构成
慈善超市须有一定的人员对其进行管理。为使慈善超市能正常运作,服务辖区群众,各地采用了不同的方法安排工作人员管理慈善超市。主要有以下几种:
直接聘用。慈善超市开办时,在社会上招聘工作人员,一般在本辖区内招聘。其有利的一面是,可全身心地投入超市工作,还能解决一定的就业问题。不利面是增加了超市的运行成本。
兼职。慈善超市工作人员由慈善机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兼任,其工资报酬仍由原工作单位发放,此举能降低超市运作成本,但也造成上述单位人员紧张的状况。
义工。利用辖区志愿者从事或协助从事慈善超市的'日常工作。此举不失为一种暨节约成本又能倡导志愿服务精神的好举措,也非常符合慈善超市举办初衷。但全部用义工来完成超市工作还不现实。
义务劳动。由辖区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困难家庭或外来务工人员义务出工,协助慈善超市部分工作。但它不可能完成解决超市用人问题,超市还必须配专人进行管理。
(三)物资筹集
慈善超市的开设,给献爱心者提供了一条方便渠道,有利于更快更实在地帮助困难群众。慈善超市建设的初衷就是:有些居民将家中的闲置物品收集起来,捐到慈善超市;有些企业也有一些想捐赠的商品,可以通过慈善超市捐赠;民政部门经常性社会捐赠接收机构平时接收的捐赠物品,或在每年对口支援“捐赠月”活动中多余的捐赠物品,用于充实慈善超市。上述这些捐赠物品通过慈善超市这个平台,由辖区困难群众按一定需求免费领用。因此,“慈善超市”这种新型的物资交流平台,把社会上闲散的物资收集起来,实现扶贫帮困活动的日常化、长期化,是传统的扶贫帮困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这个平台,改变过去那种“你捐我受,捐非所需”的尴尬局面。改变原先单一的以慰问为主的救助形式,从更大程度上满足不同困难户的不同需求。从调查来看,我省慈善超市的物资筹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群众自发捐赠;企业捐赠;民政部门组织捐赠;出资购买和物资调剂。
(四)资金运作
要使慈善超市能正常运转,除必要的物资筹集、储备外,还必须有必要的资金投入来支撑。慈善超市大多开设在城镇,一般开一家100平方米的超市年租金总在10万元左右,有些地方的超市场地为民政部门或慈善机构出资建造,虽无需租金,但如果用于出租或作为其他用途,同样也能产生很大的价值。超市工作人员的工资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按一家小规模超市用2名工作人员来计,每年至少要支付2万元左右的工资。其他费用视不同情况而定,加起来数目也不小。调查得知,目前慈善超市运作资金主要用以下方式解决:一是政府扶持,由民政部门申请地方财政,或乡镇、街道用本级财政,解决慈善超市场地建设经费或租用;工资开支和物资管理等费用。二是公益性民间组织出资,如慈善机构、残联等组织,将募集的部分善款用于慈善超市运作,超市物品的购买等。三是辖区党政机关、部队、单位;社会上企业、个人的捐赠款,用以补充。四是超市通过商业性用作所得的营业收入,即面向普通群众所定的爱心价、市场价出售超市物品所获得的利润。但目前来看这部分的收入还十分有限。
(五)服务模式
慈善超市作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平台,是连接捐赠者与受助者之间的一座“爱心桥梁”,它直接面对的主要是辖区困难群众、低保户、高于低保标准的边缘户;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其他居民或外来务工人员;热心公益慈善捐赠事业的单位和个人。因此,慈善超市有着高于一般商业企业的运营模式、管理制度和人性化服务要求。目前,我省各地为办好慈善超市,均相应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用以规范超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为规范慈善超市的运作,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建设管理办法,制定了物资筹集、接收、保管、安全、发放和领取等制度。对于物品的接收,规定了工作人员在接收捐赠物品时,要当场清点,填写清单,确保捐赠帐、物准确无误;向捐赠者开具收据、捐赠凭证,及时建立台帐;物品接收后,按规定进行消毒、分类、储存。对于物品的发放,各地民政部门则根据当地实际,给困难家庭发放储有一定金额或点数的“爱心卡”,凭卡到所在地慈善超市领取相应金额的慈善物品。超市内部定期公布物资的接收及发放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为提高慈善超市的服务质量,各地超市都制订了《店长职责》、《工作人员职责》、《文明用语》、《服务规范》等制度,并公布上墙。工作中持证上岗,规范服务,热情接待,使用文明用语。其中负责组织、宣传、发动、指导辖区居民、单位进行经常性捐赠活动,作为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职责。对老弱病残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由工作人员主动为其送货上门。亲切而又规范的服务,使慈善超市在居民群众中有很好的口碑。
二、慈善超市存在问题
慈善超市在我省仅存在两年多时间,作为新形势下社会救助的一个新举措,一种新的尝试,虽已引起社会一定的关注度,也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应。但总体上还是处于逐步完善与探索阶段,在运作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初步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知名度不高。慈善超市作为新生事物,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尤其是需要主管部门的支持;需要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让社会上更多的人去了解和关心此事。而目前远未达到家喻户晓的程度,有的老百姓可能知道有这么个名称,但并十分清楚其作用、功能、运作方式,社会特别是企业参与度还很低。这与有关部门的重视程度,宣传力度的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系。
(二)网点布局不匀。从全省307家慈善超市来看,大部分设在有一定条件的,人口较集中的城镇,尚未形成区域均匀的网络,尤其在欠发达地区设得很少。建得多的市已达88家,而少的地方全市仅4家。慈善超市布局的不合理,造成了困难群众难以全面地得到救助,特别是在偏远农村,往往要由镇村组织车辆到城镇统一去领,领取物品相当不便。
(三)供求不平衡。调查发现,来慈善超市领取物品最多的是油、盐、米等日常生活必需品,旧衣被、其他旧日用品领用人极少,甚至无人问津。然而,超市所接收的却大量是后者,油、盐、米等几乎无人捐赠,只能用现金购买。这样,既影响捐助者积极性,又造成捐赠物品的很大浪费,超市接收大量的旧衣被,只能束之高阁,既费场地,又费人力。这其中的一个原因是企业、商家的参与度并不高,他们正是最有可能捐赠油、盐、米等日用品。为此,要求有关部门、慈善超市举办者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有关企业、商家参与,争取他们捐赠,显得尤为重要。
(四)资金投入过大。以一家中等规模的慈善超市为例,店面年租金5万元,工作人员2人年支付工资约3万元左右,用资金购买发放物品每年约10万元,加上物品清理、消毒、运输等费用,超市维持运行基本费用一年须在20万元左右,而所接收的捐赠款却很少。目前这些费用大多由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慈善机构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担,长此以往超市长效运转较为困难,甚至难以为继。
三、几点建议
(一)定位准确,搭建救助平台
慈善超市建设要体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围绕“政府倡导、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思路来展开,逐步将慈善超市转交民间组织运营,使其逐步走向社会化、民间化、专业化。其目的是努力营造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使社会力量承担更多的捐助义务。通过慈善超市这个平台,丰富和完善社会捐助制度,让捐助者更直观地看到捐助效果,扩大社会捐助参与面,激发人们扶贫帮困的热情的。
(二)扩大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慈善超市作为新生事物,如何引起普通老百姓的关注,让社会上更多的人去了解和关心此事,就有必要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进行慈善政策宣传,弘扬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激发社会各界投身慈善事业,提高企业参与奉献爱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建捐赠网站,设捐赠热线电话,开通慈善捐赠快车,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定期收集和统计贫困群众的需求,发布求助需求信息,引导社会各界按需求捐助物品,使捐助资源的利用达到最优化。
(三)积极探索,合理整合资源
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慈善超市运作模式。把建立慈善超市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慈善超市整合社会扶贫帮困资源,实现救助资源的合理运用,增强扶贫帮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水平。探索慈善超市建设与社会捐赠接收站(点)、敬老院、避灾中心、救助站、商业超市等场所结合,推广农村流动超市,建立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服务网络,使之有利降低成本,提高利用率,形成点多面广格局,并可以向偏僻乡村覆盖和延伸。
(四)拓宽渠道,形成长效机制
鉴于慈善超市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它的设立、运作、模式、布局等,随着区域的不同而不可能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标准。调查发现,各地为办好超市,想出了许多切合当地实际的做法和经验,对促进慈善超市的健康发展,降低运作成本,建立扶贫帮困长效机制十分有利,值得借鉴和推广。
1、倡导社区志愿服务。大力推广和发展志愿者队伍,整合社区志愿者力量,积极争取志愿者服务延伸与到慈善超市,义务为慈善超市作宣传,自愿参与慈善超市的物资采购、入库、发放、配送、卫生清理、安全消毒等管理。
2、扩大服务范围。慈善超市不光是物资的筹集和发放,应扩展其服务内容。如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自力更生,依靠劳动实行救助;向辖区外来务工人员延伸服务,参与社区或慈善超市活动,享受相应的工作报酬。组织他们参与慈善超市劳动,或参与社区绿化养护、治安巡逻、管护车辆、公益性宣传、环境卫生清理等活动,并实行通过劳动获取分值的办法,一定的劳动量给予一定的计点分,凭点数可以在慈善超市领取一定的生活用品。
3、争取企业支持。在积极倡导企业向慈善超市献爱心,捐款、捐物的同时,可利用企业的优势为超市提供部分免费服务。如对接收有旧衣被进行清洗、消毒、包装;对捐赠的旧家用电器进行修理、检测等,既保证了捐赠物品的整洁、安全,又降低了超市人力、财力的投入。
4、拓展慈善捐赠形式。慈善超市接收的捐赠不仅仅是款物,还可以有各种服务。如通过慈善超市这个平台提供文化服务,为困难人员义务培训就业技能,为困难家庭孩子免费家教;捐技术,为慈善超市义务修理、检测捐赠的旧家电;甚至捐宴席,为困难老人过生日提供免费生日酒席等等。各种捐赠,虽方式不同,但都能体现大家对慈善超市的关注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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