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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调度制度

2024-04-27 来源:钮旅网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乡镇主要领导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本辖区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分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乡安监站综合管理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布辖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本乡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建立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台帐,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参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核、验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实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组织、督促辖区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业人员依法参加培训;执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决定,负责乡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安监站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做好各自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帮助单位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台账和健全各种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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