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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实用的工作方案

2020-05-14 来源:钮旅网

  一、宗旨

  强身健体、联谊交流、提高水平。

  二、球队组织

  1,领队1名:负责篮球队的组建策划、球队的日常活动、球队的外交、赛程的安排。

  2,教练1名:负责球队训练和战术布置(可聘请外部教练)

  3,队长1名:负责球队的集合、整队、训练。

  4,球员10名:从系统内部选取篮球技术好,身体素质好的员工

  三、球队活动计划

  1,日常训练:每周三、周日为球队正常训练时间。其它时间自行安排训练。(聘请外部教练、短期内重要赛事而进行的战术和技术安排部署等特殊情况不受此限制)

  2,赛程安排:每月至少安排一场对外的篮球赛。

  3,外部赛事:积极参与市镇乡及其它同行、同区等篮球赛活动。

  四、球队要求

  1,球员要求技术好,身体素质好。服从领导的安排及队长的战术安排指导。

  2,外出比赛时,球队代表形象,球员要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着装干净整洁,行动整齐划一,言行举止礼貌得体。

  五、球队所需支持

  1,服装:球服13套,(正面印制标识,背面印制姓名和编号),球鞋13双。篮球5个。

  2,饮用水:瓶装矿泉水,球队每次正规训练和比赛,每人一瓶。大型及重要的赛事,需预备红牛等饮品。

  3,车辆:外出比赛时需预备车辆的接送。

  4,护具:护膝,护腰,护脚踝之类的保护用具。

  5,药品:创可贴,云南喷剂,跌打扭伤等药

  6,时间:由于赛程安排,可能需要球员提前下班等情况。需要各部门领导的支持。

  第二部分:球队规范

  为响应国家全民健身的号召,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职工身体素质,培育职工的团队精神,促进与外界的友好合作和交往,经劳动批准,成立篮球队。为规范篮球队的组建、训练和比赛,特制定本规范。

  一、篮球队领队、综合事务执办(行政专员)

  第一条篮球队设领队一名;

  第二条领队负责带领篮球队对外参加大型比赛活动的综合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赛前与对方球队沟通协商比赛地点、确定比赛目的、比赛过程中协调两队关系、维护本队队员及拉拉队参加和观看比赛秩序、赛后与友队联谊、总结等事项; 第三条参加和观看比赛的'所有队员和非队员(包括啦啦队)必须听从领队对赛事程序的安排;

  第四条综合事务执办负责对外联谊事宜、联系赛事,对内负责球队后勤保障,包括但不限于队服、队旗的订制、球队参赛必须设备的准备,拉拉队必须设备的准备等等;

  第五条领队及综合事务执办为了球队训练和比赛需要,可以将相关事务委托给有能力承担的队内成员办理,相关成员应积极配合;如领队或综合事务执办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的,可以相互委托或委托队内其他成员行使领队或综合事务执办的权利;

  第六条如篮球队三分之二以上队员认为领队或综合事务执办有更合适人选时,原领队及综合事务主任应无条件更换;

  二、篮球队教练员

  第七条篮球队设主教练一名,助理教练两名(可由队员当任);

  第八条教练和助理教练负责组织篮球队日常训练,研究技、战术,发现并确定比赛主力队员;在对外正规比赛中,进行赛前战术布置,并根据不同的比赛情况和队员个人特长替换队员;

  第九条教练和助理教练应与领队或综合事务执办协商处理重大赛事的对外事务;

  第十条教练和助理教练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或比赛的,可以相互委托或委托球队队长或队内其他成员行使教练或助理教练的权利;

  第十一条如篮球队三分之二以上队员认为球队教练或助理教练有更合适人选时,原教练及助理教练应无条件更换;

  三、篮球队队长

  第十二条篮球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

  第十三条队长和副队长负责组织开展篮球队非赛事期间的训练,对外正规比赛过程中队员的带领,负责全队对教练员战术的贯彻实施,负责场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等;

  第十四条队长和副队长应与教练或助理教练协商进行队员替换、战术转变等事宜,应与领队或综合事务执办协商处理相关非比赛内容的事宜;队长或副队长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可以委托球队其他队员行使队长权利;

  第十五条如篮球队三分之二以上队员认为球队队长或副队长有更合适人选时,原队长或副队长应无条件更换;

  四、篮球队队员

  第十六条任何劳动系统在职员工均可申请成为篮球队队员。

  第十七条所有篮球队队员应积极参加训练和比赛,加强与全队的熟悉、融合;

  第十八条所有篮球队队员在训练和比赛中必须听从教练和队长的安排,维护队内篮球活动的整体性;

  第十九条每次对外正规赛事前由球队教练根据赛前训练情况和个人技术水平确定10人的参赛球员名单,名单内的球员根据教练安排上场,名单外的球员非经球队教练同意不得要求上场;

  五、对外正规篮球赛纪律

  第二十条对于正式比赛,比赛时应划分明确的队员区与观众区,在比赛时间范围内(从进场集合到退场的时间),全体队员和教练员除上场时间外均应在队员区活动,且没有特殊情况,观众和啦啦队员不得随意出入队员区; 第二十一条除后勤工作人员(分发队服、毛巾、饮料等用具人员)的队内非队员应保持在观众区内活动,尽量不打扰队员比赛区间内的休息以及战术讨论和安排;

  第二十二条在比赛时,所有队员必须服从教练员的指导,与比赛无关的人员不得参与比赛的战术和人员等安排,以保证全体队员可以全身心投入比赛;

  第二十三条队员从进场开始到比赛结束,所有队员均应秉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进行比赛,无论由于比赛原因还是其他任何原因,都不应对对方球员或观众有任何语言攻击,出现争执时应尽快与队长或教练员取得联系,由队长或教练与对方有关人员进行交涉解决;

  第二十四条所有队员必须团结一致,队员间相互鼓励,严禁对其他队员进行讽刺或攻击,不搞个人英雄主义,提高整体作战实力;

  第二十五条观众观看比赛时,不应对裁判、对方球员、观众及任何有关人员进行语言攻击;

  六,队员训练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教练必须制定出严谨、科学、规范的训练计划(包括阶段、周及课时计划)、及训练比赛总结,所有队员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第二十七条周六15:40-17:30为我们球队的基本活动时间,有另外的比赛或者训练活动,队长会提前通知;

  第二十八条准时到比赛训练场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不管有无特殊原因队员必须在15点40分前到训练场地,否则算迟到。

  第二十九条周六15:40-17:30为我们球队的基本活动时间,队员们按照教练授课内容,队长安排组成一队或者两队进行训练活动。(不可松散自由活动); 第三十条球队对外比赛,只有正式队员可以参加,上场人员顺序由队长和领队共同安排。所有球队成员有事无法参加的,要事先向领队请假。(填写请假单或者打电话);第三十一条如队员由于工作,学习等原因不在,一段时间内无法参加队内活动又想保留队员权利的应向领队提出请长假申请,如情况属实,由领队批准.保留队员权利直到返回可正常参加球队活动为止,长假最长不可超过两个月,否则也做自动离队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部分:球队内部管理制度

  1、队员必须按时训练,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提前24小时向队长申请,队长批准后方可奏效,如无故缺席,按管理规范第二十八条处理,劝退后鉴其认错态度考虑其是否复原;

  2、队员训练时必须服从教练,队长的安排,不得有任何的偷懒现象,如训练态度出现问题,予以警告,态度恶劣则开除出队,鉴其认错态度考虑其是否复原,如果出现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队长及教练提出;

  3、队员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鼓励,团结友爱,篮球队是一个平等的团队,没有高、低级别之分,不得出现以大欺小,或者是小不服大的情况,特别不允许在训练比赛中出现相互埋怨的情况,一旦发现故意人生攻击闹事者,马上逐出院队,情节严重则永不起用;

  4、对内不允许打架斗殴,一经发现在通报批评,记过处分;

  5、队员需要爱惜队服,训练用球等公共财产。若发现将公物占为己用者除需赔偿损失之外将立即开除出队,如有故意损坏公物者按十倍物价赔偿,队服在日常训练中损坏需自己承担更换费用,在对外正式比赛中因不可抗拒因素损坏由承担更换费用,如果出现意外情况丢失训练用球,则全队一起赔偿; 6、队长必须公正对待每一位队员,不能随意因主观臆断处罚或奖励队员,开除或吸收队员;

  7、篮球队活动1-2周组织一次,具体活动时间和地点由队长或领队通过QQ群(待建)或电话通知;

  8、篮球队自行组织活动费用由参加该次活动的所有人员分摊,不得拖欠;

  9、不拒绝非球队人员参加活动,但非球队人员参加活动需由球队正式人员带领,每人限带1人,若非球队人员违反球队规章制度,由带领其参加活动的球队成员代受处罚;

  10、综合事务执办需整理球员花名册,对退役及现役球员的有关事宜作出统计和存档工作;

  11、如对条款有异议,可号召领队、队长及全体球员及时商榷、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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