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
我单位在组织招标采购活动以及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承诺如下:
一、依法依规组织招标采购活动
1、严格依法组织招标采购活动,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不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不明示或者暗示其他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2、按照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不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依法履行工程建设管理职责
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不和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工程确需变更的按照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履行审核、批准手续。
3、强化对施工、监理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管,对施工、监理单位挂靠、转包、违法分包,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合同进行严肃处理,并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如我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承诺,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到位,敷衍塞责以及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愿接受处理。
招标采购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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