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的重要部署精神,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扎实推动我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活动深入推进,实现同驻共治,将我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提升到更高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区委关于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社区工作的战略要求,立足于“可信、可看、可学、可推广”的试点社区工作任务,进一步领会学习,坚持以“美好环境”为基础、以“惠民利民”为切入、以“同驻共治”为核心,以“网格化微自治”为支撑,努力推进海沧成为“社会共同缔造、老百姓欢迎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
二、目标和重点
(一)主要目标
按照《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和区委“美丽厦门健康生态新海沧”的总体布局,努力实现海沧区“两个99年愿景”。重点缔造一批政府引领、社区自治、群众参与、统筹协调的完整社区、典范社区,进一步提高我区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二)工作原则
1.同驻共治为核心。为广大群众参与共同缔造搭建平台、提供资源,建立有效的引导和激励机制,实现公共事务的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2.培育精神是根本。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和共同实践,培育“勤勉自励、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社区精神和价值体系,促进文明市民与文明城市共同进步。
3.奖励优秀是动力。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通过“补贴启动、奖励先进”的方式,对于在试点社区工作和各类项目、活动中表现优秀的,予以及时奖励。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群众参与的热情,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工作重点
以八项“美丽行动”为载体,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和群众自治有机结合的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社区自治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促进居民融入融合,打造温馨包容的和美村居,构建“健康生态新海沧”。
(1)实施关爱弱势群体行动
1.提高低保水平。扎实开展“千户低保帮扶工程”,在现有基础上,对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加发50元的低保户生活补贴(非低保金),提高全区全体低保户的`生活保障水平。
2.提高助学水平。将原来的大学新生入学助学活动改为每年助学帮扶,即从四年一次改为一年一次。联合市慈善总会及爱心企业共同开展“圆梦行动”,将助学活动扩大到高中以上,为我区贫困家庭子女发放助学金。
3.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在全民医保的基础上,将困难群众自负承担医疗费的医疗救助比例从50%提高到80%,对部分重症病人的特殊门诊实施门诊救助。落实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使医疗救助从医后救助改变为医中救助,进一步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效率。
4.提高就业水平。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组织专场招聘会、开发公益岗位、动员企业优先招聘低保对象,解决困难家庭就业难的问题。
5.提高慰问标准。今年起,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四个国家法定节日,向每户低保对象每个节日发放节日慰问金。
6.关爱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继续落实“四个关爱”行动,走访慰问困难公交司机、困难环卫工人等弱势群体,为他们发放“朝阳行动”慰问金和基本生活物资。
7.关爱失地失海农渔民。对本区50-59周岁未就业的被征地人员及退养渔民实施保障性生活补贴政策,发放生活补贴,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2)实施低保申请民主评议票决行动
创新实施低保申请工作民主评议票决行动,让群众参与“共评”,实现低保工作规范化。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规范及保障措施,确保低保户申请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民政及各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各项工作。
三是迅速部署规划。通过“三步走”落实工作:今年10月底前完成山边、兴旺、海虹三个村(居)试点工作;12月底前,扩大试点范围,在莲花、钟山、祥露3个村(居)推广并做好经验总结;20xx年,在全区全面推广。
(3)实施“简政放权”便民行动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直接授权的方式,分批下放涵盖医疗救助、农村五保办理、最低生活保障证办理等17项事权,交由各镇(街)、社区代办、直办,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成事。
(4)实施社会组织培育行动
大力扶持和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到20xx年底,力争完成登记备案20家。一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特别是针对村(居)自治的“四民家园”、“乡贤理事会”、“社企同驻共建理事会”、“同心合议厅”等社会组织进行积极引入、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它们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二是举办社会组织工作者培训班。组织社会组织工作者参加培训,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主题宣传,引导社会组织树立品牌意识,提高社会公信力。三是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评估结果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享受政策优惠等挂钩,对于达到3A等级以上的社会组织,优先作为政府部门委托职能和购买服务对象。
(5)实施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让长者共享发展成果。一是提高高龄补贴标准。降低门槛,将80-90岁老人一并纳入补贴范围,提高发放标准。二是在全省首推“爱就在身边——15分钟服务圈”工程。需要服务的老年人只要拨打联系电话,志愿者就将在15分钟内到达并进行服务,让老年人在最短时间内享受最便利、贴心的服务;三是开展“无围墙无门槛型志愿者服务”,搭建“幸福夕阳贴吧”服务互助平台,鼓励志愿者参与为老服务活动,形成浓厚的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四是取消居家养老服务的户籍限制,扩大无偿服务的对象范围,为外来的社区老人构建“平等、如家”的居家养老环境。
(6)实施社区服务创新行动
1.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划拨专项经费,扶持各试点村(居)打造社区服务创新品牌,推动建立“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的建设模式,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一是在山边村设立“长者空间”,为村民提供休闲、议事场所,增加服务功能,美化活动环境,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创建、共享成果。二是在兴旺社区设立“新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为外来员工提供“同城市、同管理、同参与、同服务、同待遇”的“五同”服务。三是在海虹社区建立“社工之家”。引进“助人自助”的专业社会工作理念,对居民的各类特殊需求引进社会组织,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专业性和福利性的社工服务。
2.开展网格微自治。建设社区“群众接待室”、“乡贤理事会”等项目,依托网格化、信息化手段开展“五微”行动,即微行动、微自治、微组织、微生活、微心愿。
3.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照助理教授标准,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各镇(街)采取绩效奖励办法,对试点社区的社区工作者每月平均每人增加1000元。
(7)实施危房改造行动
对全区80户城乡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危房实施改造,改善特困群众的居住条件,计划投资300万元。
(8)实施福利中心活动场所改造行动
积极与市民政局沟通联系,争取120万福利彩票基金作为专项建设经费,将对社会福利中心室外活动场所进行改造,进一步美化福利中心环境,让入住的老人享受绿色、健康、美丽的户外活动环境。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20__年7月28日-8月10日)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社区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有关部署,深入研读《云浮实验》、《再领先一步——云浮探索》、《三网融合的云浮模式》三本书,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掌握“愿景凝聚、畅通政令、共建共享”的精髓,有效运用到开展“美丽厦门健康生态新海沧”各项工作中。
(二)试点推动阶段(20__年8月1日-12月31日)
紧紧围绕打造“社会共同缔造、老百姓欢迎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的目标,结合“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以建设生态宜居新城,打造美丽海沧为主题,指导山边村、兴旺社区、海虹社区等3个市级试点社区和其他14个区级试点社区,按照“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原则,突出自身特色,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勇于创新,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不断深化“朝阳行动”各项工作,关爱弱势群体,解决百姓关注的各类民生问题,同时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努力促使各类社会团体、组织成为村居自治的重要力量,促进民间同筑共治。
(三)总结提升阶段(20__年1月1日-1月31日)
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做好自查自纠。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专家提出的建议及时整改,有效提升。
(四)全面实施阶段(20__年2月1日-12月31日)
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推广提升先进经验,围绕“四个突出、五大工作、四个关爱、五大安全、一个重点”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试点社区工作任务。加强分类指导,在全区各镇街、村居全面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社区工作。
四、保障机制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成立海沧区民政局“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与试点村居实现工作“一对一”挂钩,确保责任到人,有力推进试点社区各项工作。
(二)建立机制、落实保障。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划拨资金用于支持市、区“以奖代补”的专项项目建设,保证出实效出成绩。
(三)规划引领、全民参与。坚持规划引领,以项目为载体,细化行动方案。通过强化宣传,稳步推进,引导和激励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共谋共建、共评共议、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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