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加大晚自习管理力度,提高英语四,六级过级率,督促我院学生的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习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目的:加大晚自习管理力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适用对象:化学化工学院大一,大二全体同学(学生会所有干部更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
三.具体制度
1.全体同学必须按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去上晚自习,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晚自习,需向学习部出示请假条。请假条要按照要求来写,如不规范,请假人一律视为旷课,相关内容如下:
①长期请假者,如校卫队,法律辅修等需要写一张长期请假条交于学办老师签字盖章,将复印件交于学习部,原假条由副班长自行保管。
②临时请假者,需按请假条格式用规定纸张填写,交于班主任,班导签字;学生会成员如有部门会议或在办公室值班需写请假条交分管或在办公室的签字,任何伪冒签字,一经查实,请假条视为无效,并记请假人为旷课,同时给予警告处分。
③晚自习请假盖章时间为每晚6:50——7:10,地点为四教-50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晚自习,请提前签字,时间一过,请假条不予盖章。
④未请假又没参加晚自习者直接记为旷课,如有特殊事由,需找学办老师签字盖章开出证明,方能取消旷课名单。
2.晚自习旷课情况,每天,每周进行统计,每月打出一次通报批评。
3.在晚自习时间内,不准迟到、早退,随意走动,大声讲话,对于纪律较差以致影响到其他同学上晚自习的人,先予以说服教育,如不行,则对其进行通报。晚自习纪律整体较差的班级,如经一再提醒无效,则对班级进行通报。
4.将统计结果列入班级考核之列,与优秀班级评比挂钩。
5.各班副班长必须切实履行好晚自习考勤及纪律维护工作,如有不如实记录,或屡次没有做好纪律维护工作,将上报到组织部将其评为最差班干,同时打出通报批评。
以上制度望所有同学严格遵守。
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习部所有。
化工学院学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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