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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汽车买卖协议

2020-07-02 来源:钮旅网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旧机动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依法出售个人机动车,具体资料见附件。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旧机动车的价格为(不含税费)元,买受人已同出卖人在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方式支付出卖人全部车款。

  买受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全部由买方负担。

  第三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卖人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出卖人保证向买受人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

  3、买受人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出卖人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第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买受人与出卖人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受人(签字):出卖人(签字):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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