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继续履行合同)
申 请 人: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经常居住地住址
户口所在地住址
户口性质 现工作单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电 话
被 申 请 人单位名称
企业性质 企业类型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请求事项:
1、裁决被诉人继续履行与申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裁决被诉人补发申诉人自其x年x月2x日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至开始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工资。(以每月人民币246 元计);
3、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自其x年x月2x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至被诉人开始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之日期间的工资(以每月人民币246 元计)的25%的补偿金;
4、裁决被申诉人因未按照法律规定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所应该从x年x月1日起至仲裁结束之日向申诉人支付双倍工资。(以每月人民币246 元计)。
事实和理由:
x年x月1日,申诉人到被申诉人处上班,担任被申诉人供应链部国际采购经理职位,根据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所发的电子邮件录用通知中确认:月薪24x万元,另每月报销6xx元手机费。x年x月2x日,在没有任何法定理由和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单方面决定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实际上,被申诉人也并未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为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使申诉人的实际利益受到很大损失。为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能够得到贵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此致
北京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x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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