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市的关心和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导和群众主体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20xx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近年来农村危改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我县开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以来,20xx年改造2200户,20xx年1300户,20xx年2210户,20xx年2900户,20xx年1780户,20xx年2600户,解决了我县12990户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20xx年,市建委共分配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800户。截至目前,已全部竣工,并验收完毕。根据《x市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结合实施情况测算,所需补助资金如下:
1、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共1690户,其中重建1215户,每户补助2万元,需款2430万元;修缮加固475户,每户补助0.6万元,需款285万元。
2、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般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共1110户,其中重建635户,每户补助1万元,需款635万元;修缮加固475户,每户补助0.4万元,需款190万元。
以上合计需款354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2380万元,省财政补助840万元,县财政共配套320万元。
二、绩效评价基本结论
一是项目组织执行情况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从2月份开始,通过会议、
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让群众充分认识和了解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知晓率,做到“人人知晓、群众满意”,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提出改造申请,亲身感受危改工程带来的好处,自愿积极投身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危改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健全机构,完善服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住建局、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国土局、残联等单位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日常事务。
3、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市住建委、财政局于4月21日印发了《x市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县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与各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实行部门对各镇危房改造工作包保责任制度,各包保部门按照包保工作责任制对所包镇进行全方位督察、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此外,还下发了《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等有关工作材料。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启动会和培训会,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是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备受关注的民生工程。我县坚持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程序公开,严把对象的准入关,严把操作的程序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镇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危房照片等有关材料,经村民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予以公示,再报镇政府予以公示,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报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2、加强审核,确保程序规范。县住建局在对各镇上报户进行严格细致地抽查基础上,逐户审批。坚持“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优先原则,实行群众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级审批制度。村初选的危改对象必须公示到位,镇对村上报的危改对象必须核查到位,县危改办对镇上报的危改对象必须抽查到位,最大限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全程阳光操作,认真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一户危改对象均符合政策规定,真正把最需要安排的对象列入改造范围。
3、加强指导,确保进度质量。危房改造工程启动之初,县危改办就组织相关部门设计了多种户型的施工图纸,免费提供给危改户选用,并印发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技术指导资料,引导和帮助农民建造具有减灾抗灾能力、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真正使危改房建成“放心房”、“满意房”。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危改工程进度和质量,县危改办除加强日常督查调度外,先后会同市建委、市民生办及县民生办等对全县23个镇农村危房改造进度和施工质量情况进行了10余次督查,检查出的问题均要求各镇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了全县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4、加强配套,确保补助到位。在县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县政府千方百计筹措危房改造配套补助资金,本着“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优先的原则确定改造对象,最大限度扩大受益群体。在今年的.2800户改造对象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20xx户,补助资金达2478万元,除中央、省、市财政补助的3220万元以外,县级财政还配套320万元。
三是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为规范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社[20xx]113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财政局、县住建局联合制定《xx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能够公平、合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1、资金筹集、使用范围及补助标准。
(1)经费来源。中央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省、市、县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社会力量捐赠和资助的资金;财政专户利息收入;其它资金。
(2) 整合资金、资源。农村危房改造与土地整治整村推进、灾后重建、中国残联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扶贫开发、地质灾害治理、坍塌区治理等项目建设相结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 经费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补助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它贫困户,重建和修缮加固房屋所需材料购置费用、危房改造费用等。
(4) 补助标准。20xx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分为D级危房拆除重建和C级危房修缮加固两种方式,原则上五保、低保户重建面积不大于60㎡,户均补助2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其它贫困户重建户均补助1万元;五保、低保户修缮加固户均补助6千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修缮加固户均补助4千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与灾后重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项目相重合的农户,各镇在补助农户时,按照各部门确定的标准,实行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补助的原则补助农户。
2、 资金拨付和管理。
(1)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2)县住建局将核定的资金发放户数及金额报送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及时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
3、监督与检查。
(1) 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会同县住建局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2) 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是实施项目取得成效情况。
为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实效,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力度,精心组织,较好地完成了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截至目前,全县2800户危房改造已全部竣工并正在验收,累计补助资金3540万元。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工程,我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继续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这项民生工程,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差距及其因素分析
20xx年,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28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圆满完成,实际完成危房改造情况与计划完成危房改造情况一致。这得益于县政府在县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危房改造配套补助资金;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四、主要经验教训及相关政策建议
一是经验教训。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以来,极大改善了弱势群体的住房条件,受到广大干群的普遍赞誉,但由于受政策所限,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紧张、人力资源不足,工作难度大。
2、修缮加固质量不高,个别房屋修缮仅对屋面进行捡漏等处理,墙体未进行维修,改造痕迹不明显。
3、实施面较窄,受益群体相对较少。目前全县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约有4.5万户,在这部分农户中,超过三分之二农户的房屋比较危险,群众要求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六年来,我县仅实施危房改造指标15790户,整体来看,受益群体相对较少。
4、与当前美丽乡村建设结合不够。我县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逐渐以统建的多层住宅为主,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在建设方式、建设面积、竣工时限上限制较严,导致很多符合条件的农户无法享受到补助,同时,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实施改造也不利于集约节约用地。
5、对于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不利。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以来,部分修建后的农村五保户仍在原地生活,不利于按照我省民生工程明确的对农村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及入住率的完成。
二是几点建议。
1、为减轻县级配套资金支付压力,建议上级进一步加大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以调动基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积极性。
2、建议针对危改户不同类别,在确保实施对象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其他贫困户中家庭人口较多的危改农户住房面积标准。
3、建议针对异地集中统建多层住宅的新情况,结合美好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规定,使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村困难户能享受到政策补助,扩大受益群体,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及弱势群体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经过近六年的努力,我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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