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刚才,我们收看了省上视频会议,省厅领导作了重要讲话,请大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贯彻省上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中省连续下发了多个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文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并就“打非治违”和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工作专题下发了通知。而近期我省境内连续发生多起安全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断敲响了安全警钟。10月10日“引汉济渭”施工工地职工宿舍发生的火灾事故,又再一次给我们水利系统敲响了警钟。当前,我市水利工程呈现出投资量大、在建项目多的特点,这对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之召开在即,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成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任务。 从今年安全生产运行情况来看,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投入很大精力,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加强。年初,我们举办了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班,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周”活动,在全市水利系统自下而上全面开展了“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对13个县市区及21个下属单位进行了多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有效地消除了事故隐患,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市水利系统实现了零事故、零隐患,渭河综合整治、亭口水库、柏岭水库等重点工程以及农村人饮、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库除险加固等专项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4月份,我们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了因石头河水库检修造成咸阳城区供水困难的局面,确保了城区供水安全。入汛以来,面对严峻的防汛形势,我们积极应对,科学防范,使全市平稳度汛,没有出现较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这些成绩的取得,全市水利系统的干部职工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是没出事不等于不出事,没出事不等于没隐患。客观地分析,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安全意识还需提高。一些县对安全隐患认识还不到位,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没有绷紧安全弦,不能做到警钟长鸣。安全管理水平和预防安全事故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安全投入还需加强。安全生产投入与当前工程建设总量相比,投入还不够,部分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还不能做到及时、足额到位。三是安全设施还需完善。部分水利工程久失修,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一些水库、水源地、人饮站、河道及工程施工现场的警示标牌和安全警示设施较少,有些已经陈旧老化,有些不够醒目,有些制度没有上墙,没有真正起到警示作用,有的水库大坝的水情观测预警设施还没有落实到位。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安全生产方面仍然存在着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下大力气认真解决。
二、铁腕整治,全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持续好转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层层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级、各单位主要行政领导,逐级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要严格奖惩制度,将安全责任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主要负责同志在年度考核中不得参评。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要亲自研究、部署、督促本单位及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所属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宣传;要采取集中学习、经验交流等形式,组织水利建设项目负责人、水利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水利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掌握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能动性;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宣传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把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领导责任、管理措施、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检查督促、事故查处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水利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市工水利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行业监管职责;水利施工企业要落实施工各项安全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特别是要加强对职工的生命安全的保护。
(二)抓好检查排查,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和业务范围组织一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点线面结合的全方位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盲点、死角进行地毯式的拉网排查,对梳理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抓紧整改到位,做到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三落实”。要认真吸取10月10日发生的重大事故的教训,清醒认识到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内部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全市水利系统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强化对在建水利工程,尤其是重点水源工程、渭河整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工程、饮水安全、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和小水电等重点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督促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以预防高空坠落、围堰垮塌、大型机械与脚手架倒塌为重点,加强对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临边洞口、炸药库、施工用电的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并落实防风、防雨雪、防滑、防坍塌、防火等措施。强化对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得让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合格人员上岗作业。要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现场监督管理,确保不出问题。
(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故隐患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常态化排查机制;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修编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提高预案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升事故预防、应急和处置能力。各单位要加强日常值班和巡查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动态,确保信息通畅。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并迅速上报有关情况,最大程度的减轻各项损失。
同志们,水利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从事水利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事关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我们要认真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深入排查,扎实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推动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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