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本职工作,全面管理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热爱幼儿,保护和增进幼儿健康成长。
2、必须熟知儿童保健等专业知识,掌握必备的专业技能;不断学习专业理论,拓宽知识面,更新观念,提高自身业务素养。
3、熟悉了解全园幼儿、教职工身心健康状况。
4、认真做好晨检工作,热情、耐心接待幼儿,服务细致、周到。
5、保健教师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及医师职称。
6、熟悉各年龄段幼儿生心理特点、生长发育规律及保育、营养等要求。
7、密切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做好计划免疫、疾病防治工作;对幼儿常见病进行预防及治疗,并对体弱儿做好矫治工作;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8、定期招考由园长、教职工代表、财务、营养源共同参与的伙委会,制定科学合理的食谱,并加以督促、检查、落实。
9、严格执行卫生法规,根据园目标、幼儿实际,有重点、有步骤制订每学期卫生保健计划。
10、向全体教职工介绍工作计划,计划中的内容、有求能及时与教职工沟通,并将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向园长反馈。
11、向全园幼儿、教职工、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等常识,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定期(二周一次)开设卫生保健宣传专栏,通过多种形式,提高教职工及家长科学育儿水平;参与健康教育的教学活动。
12、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品和药品;妥善管理保健物品及保健资料等;保健室物品齐全、物品以及药品有明显标记及固定安放点。
13、保健室资料齐全、规范,并能发挥资料的作用。
14、按时完成卫生部门的各项工作及要求。
15、及时做好传染病、事故防预的上报及善后工作。负责安排教室紫外线消毒工作。
16、定期做好幼儿身高、体重、视力等健康保健指标测量工作,及新生体检和计划免疫督促工作。
17、每月做好出勤率、家访率、发病率、事故率、矫治率等统计工作,并向教职工及家长公布。
18、定期完成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
19、做好幼儿营养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园内环境卫生,保护并促进幼儿身心健康;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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