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食堂加工生产行为,最大限度消除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师生食品消费安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食品安全承诺如下:
第一,学校和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以校长和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学校食堂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及时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提高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并严格执行食用食品原料采购记录和申领证票制度,不采购食用食品原料和变质、不洁、霉变、虫蛀等有害健康、来历不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用食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合县备案。
三、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开业。员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为保证学生用餐安全,防止传染病的发生,所使用的餐具、饮具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持清洁。保持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员工上岗时应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和工作帽。
五、做好餐饮服务食品样品,样品应在清洗消毒后存放在专用密封容器中,样品数量为每份样品100克以上,冷藏时间超过48小时。
六、建立全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和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迅速控制事态,在2小时内报告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和教育行政部门,并积极配合相关处置工作。
我校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对学生和社会负责,确保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如果食品安全危及学生健康,我们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负责人:
承诺单位(公章):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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